- 索 引 号:QZ05905-0100-2019-00054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8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厝仔村2019年下半年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抽查情况通报问题要求整改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19〕144号
- 发布日期:2019-12-20
厝仔村民委员会:
根据石狮市农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下半年“三资”监管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狮农监办〔2019〕3号),你村存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到位,旧小学收入未纳入管理的问题。现要求你村按照《石狮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监督管理规定》及《石狮市村集体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暂行规定》相关规定,并采取有关措施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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