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0100-2020-00009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15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20〕31号
    • 发布日期:2020-06-15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15 17:45

    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蚶江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蚶江镇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福建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闽处非办〔2020〕5号)、《泉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泉处非办〔2020〕6号)、《石狮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泉州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石处非办〔2020〕2号)精神,定于2020年6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提高社会公众金融法律知识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增强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风险,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突出重点内容宣传。一要加强法律政策引导。通过法规宣传、政策解读、以案说法等方式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使群众有效识别、防范非法集资行为。二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着力宣传“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等风险理念,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等骗人故事。着力宣传“参与非法集资者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等思想观念,消除群众对“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误解和不当期盼,引导群众合规理财、理性维权,降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二)突出重点行业宣传。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领域,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三)突出重点区域宣传。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辖内形势特点,加强分析研判,对村居、商务写字楼、“新型金融聚焦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地区,加大宣传力度,不留宣传死角。

      (四)突出重点人群宣传。重点加强对老年人、青年学生等易受损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差异化开展宣传。

      三、宣传形式

      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要紧紧围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主题,结合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等形式特点,有效动员各类宣传工具和载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和方法,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一要巩固主流传统媒体宣传阵地。要巩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移动传媒以及政府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全年开展常态化宣传。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发动一线部门、社区志愿者等基层力量,发挥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村镇大喇叭、学校课堂等宣传媒介功能,增强宣传渗透力。鼓励开展灵活多样的“非接触”宣传,减少人员聚集。二要拓展宣传渠道。要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自媒体,扩大宣传触及面,加强精准推送宣传。三要创新丰富宣传形式。要将专业知识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形式,提升宣传效果。可通过短视频、微动漫、公益广告、主体海报、“蹭热点”文案等形式,推出更接地气的宣传作品,探索开展知识问答、任务挑战、作品评选等趣味活动,拉近宣传距离,搞活宣传形式,提升互动性和群众参与感。要及时开展风险提示,针对苗头性风险,解读有关政策法规,专题发声、警示风险。要加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和方式的宣传,鼓励公众积极举报非法集资。

      四、集中宣传

      为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工作合力,国家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确定6月15日为全国集中宣传日。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要组织部署本行业领域、本辖区办好“6?15”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媒体上同步发声,共同掀起我镇宣传高潮。

      五、职责分工

      (一)镇处非办职责。统筹组织推动镇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举办“6?15”集中宣传日活动;统计汇总辖内宣传月活动情况;同时,将宣传工作和日常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相结合,有序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二)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职责。开展所属单位、所监管行业、行业协会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要根据防疫抗疫、复工复产的形式特点,结合各自职责和实际情况,尽快根据宣传活动方案抓紧抓好抓实。

      (二)做好总结报送。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在宣传月期间及时总结报送典型做法和优质宣传素材,并报送镇处非办汇总。

      同时,请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并填写《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于6月30日前报送镇处非办。

      联系人:杨伟鸿,联系电话:0595-88211783

     

      附件:1.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2.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