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0100-2021-00039
- 发布机构: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08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蚶江镇消防工作站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21〕70号
- 发布日期:2021-10-08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办(所、站、中心):
根据《泉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消防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泉消安委〔2021〕1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镇消防队伍建设,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消防工作站。现将组成成员和相关职责通知如下:
一、消防工作站组成成员:
站 长:林康乐
副站长:黄宝坚
专职消防工作人员:纪登聪
二、工作职责:
1.在镇消安委领导下,配合开展火灾形势分析,掌握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消防工作对策建议;
2.组织实施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
3.配合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核查、火灾隐患及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抄告、移交;
4.指导、督促村消防工作小组、志愿消防队、村社微型消防站等村社消防工作力量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5.参与消防规划编制,推动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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