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3000-2020-00008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05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20〕30号
    • 发布日期:2020-06-15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6-15 17:35

    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蚶江镇关于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落实。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蚶江镇关于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11号)、《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银发〔2019〕316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24号)、《泉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泉金融办〔2020〕5号)等精神,切实做好我镇投资管理、理财服务、贷款咨询等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清理整治工作,防范地方金融风险,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并举、源头治理、协同发力、齐抓共管,通过深入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规范民间投融资行为,依法打击非法放贷、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套路贷”、暴力催收等涉黑涉恶行为,不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效。深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公众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民间投融资公司规范管理、违规处理、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排查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摸底排查范围

      所有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住所(经营场所)位于我镇辖内的市场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经济主体提供借贷信息,引导资金供需双方对接的均属本次排查整治的排查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名称或业务范围中含有“担保、投资管理、贷款、借贷咨询、投资、理财、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等字样的涉及民间投融资业务非前置审批类投融资机构和相关企业。

      (二)排查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整治打着投资理财、民间借贷的幌子,披着中介机构的外衣,进行非法放贷、非法集资、“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

      1.违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应金融业务资质的市场经营主体,擅自开展与金融业务相关的营销宣传活动。

      2.超范围经营。是否存在超出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金融经营活动的行为。

      3.非法放贷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未取得相关金融监管机构批准,非法从事放贷经营行为。

      4.开展非法金融活动。是否存在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非法金融活动。

      5.涉黑涉恶行为。是否涉及“套路贷”“校园贷”以及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职责任务分工

      成立蚶江镇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排查整治专项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蚶江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承担专项小组的日常工作。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镇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内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进行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村委会、各镇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责任辖区、部门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部署网格人员开展排查整治活动,并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标语、网络等媒体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摸底排查。各村委会、各各镇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摸底排查活动。一是综合发挥网上监管、广告资讯监测、网格员排查和社会面清查等多种监测排查手段作用,认真受理核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各类问题线索。二是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协同联动,联合对放贷、助贷类机构比较集中的重点商务楼宇、主干街道开展扫楼扫街行动,进行拉网式、滚动式全面摸底排查。摸底排查中,对涉及民间投融资业务的公司主体要组织填报《公司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1),签订《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详见附件2),查清机构数量、注册资本、人员队伍、业务经营、风险状况等相关情况,甄别认定清理整治对象。

      (三)清理整治。坚持边摸查、边整改、边清理,对于合法规范经营的,完善档案,加强监管;对于违规经营但不涉嫌犯罪的,由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视具体情形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予以处置;对拒不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继续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由监管部门依法采取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库等处置措施。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黑恶行为等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四)验收总结。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理整治活动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存在问题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从维护我镇经济安全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重视违规开展非法金融活动蕴藏的风险,并紧密结合镇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强基促稳”三年行动等工作部署精神,切实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全面落实排查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二)加强协作配合。民间投融资类机构风险排查整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专项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要及时互通情况,加强信息交流和共享,实现一体化作战,形成对违规经营民间投融资类机构的整治合力。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职能部门要严肃查处。

      (三)完善工作制度。在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完善促进各类投资理财公司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市场监督、不良行为警示等制度,加强行业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金融活动。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短信等多种媒体和渠道,全方位、立体式、不间断的开展集中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合法投资理财、借贷,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同时,积极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震慑警示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营造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舆论氛围。

     

      附件:1.《公司基本情况表》

            2.《依法合规经营承诺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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