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3000-2020-00018
    • 发布机构: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11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蚶江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20〕64号
    • 发布日期:2020-09-11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蚶江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蚶江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0-09-11 10:29

    各村委会,镇机关各办(中心、站、所):

      为全面推进我镇政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蚶江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蚶江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蚶江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狮政办〔2020〕22号)要求,以及上级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镇政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到2023年,按照市级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基本建成蚶江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 推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管理

      全镇各办、中心要认真对照上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指引及目录编制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全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于2020年9月底前编制完成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目录要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各办、中心要依据法律法规和职责变化情况,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依托市政府网站发布我镇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府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全面提升“海丝蚶江”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努力建设利企便民的“指尖上的网上政府”。

      3.加强线下阵地建设。不断优化政务公开栏栏目设置,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及时、定期更新镇机关、各村信息公开栏,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公文管理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用好用活石狮市电子政务业务网,挖掘新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况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环节工作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治理,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做到有申请必有答复。

      3.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结合职责权限,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4.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

      5.完善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协同推进机制。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延伸,指导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2.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

      三、保障措施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3.学习先进典型。学习泉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创造符合我镇实际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4.加强队伍建设。成立由镇长任组长,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党政办,负责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细化工作方案,提供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有序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5.加强监督检查。镇政府各部门要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对本领域本系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附件:蚶江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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