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5-3000-2022-000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07
- 标题: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蚶政〔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02-07
各村委会、镇直相关办(所、站、中心):
泉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泉州市第十七届人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把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工作纳入其中,明确提出: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2年基本完成企事业单位标准化创建,建立“三张清单”制度,实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
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作为一项持久性的工作。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迅速掀起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推进热潮。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既定的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方法步骤等要求,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标准化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一、主动宣传,营造氛围。按照《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提升行动宣贯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安办〔2021〕80号)要求,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要主动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提升行动,及时总结创建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优秀做法,及时报送信息至镇应急保障股。
二、主动运行,闭环管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全面推进“三张清单”带动标准化提升、“红橙黄蓝”四色风险分级分类管控、“5S管理法”打牢安全基础等重点工作。镇直有关单位要收集、建立本部门及本行业内企业的“三张清单”台账;各村要收集、建立本单位及本辖区内企业的“三张清单”台账,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第8日前报镇应急保障股。
三、全覆盖创建一家不漏。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加强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其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四、主动提炼,及时总结。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第8日前认真填报石狮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1、2)至镇应急保障股。
附件:1.石狮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一)
2.石狮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二)
蚶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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