蚶江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5 10:02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蚶江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蚶江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石狮市蚶江镇文政小区1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821177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蚶江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宽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在2022年的基础上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强化政务服务,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便民服务中心触摸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线上、线下双重公开让群众多渠道了解所关心的政务信息,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镇在市政府网站上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 其他类信息1条。在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2023年度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预算信息、2023年度石狮市蚶江镇人民政府决算信息、惠民惠农补贴等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未收到群众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四是严格发布程序,按照整理草拟、审核审查、录入发布、页面检查,确保发布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政务要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栏目;一是线下平台建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触摸屏上传办事指南和政务信息,方便办事群众查阅资料;每月在镇政府大门口政务信息公开公示栏公开镇政府重点工作、财政收支情况、计生工作、涉农工作等工作情况;二是线上政务新媒体建设,在政府网站上发布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众可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同步将政务公开内容上传至“海丝蚶江”微信公众号,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2023年利用“海丝蚶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81条,积极完成12345服务热线答复工作,及时回复群众关注反映的问题1078件。着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对信息更新不及时、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限期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领导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成立蚶江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政务公开推进合力。二是压实责任,明确镇党政办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协调各单位配合,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地、责任到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执行力。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认真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对公开内容准确研判,避免信息被误解、误读等问题。三是强化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适合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理论知识学习不够、业务水平不高,造成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将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心,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着力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狠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紧紧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等重点领域,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公开实效和公开形式多样化,健全主动公开制度、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度规范促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抓公开点促深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健全制度保障,强化监督指导,充分利用好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公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行政透明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 2023年我镇信息处理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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