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要求,鸿山镇人民政府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石狮”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鸿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石狮市鸿山镇伍堡鸿山新大街355号,邮编:362700,电话:0595-88981772,电子邮箱:ssshsz@shishi.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概述
2020年以来,鸿山镇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条例》为主线,认真落实上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遵照石狮市政府办公室有关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利用政务网、政务新媒体,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情况
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的13条信息中,主要类别如下: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主要公开镇政府各口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本年度新增信息4条,占30.8%。
2.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主要公开镇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本年度新增信息1条,占7.7%。
3.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主要公开除上述类别以外应公开的其他信息,本年度新增信息8条,占61.5%。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鸿山镇人民政府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机构建设,确保工作落实。我镇成立相应领导组织,由镇长任组长,工作涉及的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完善工作制度,夯实公开基础。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并按要求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及时对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更新;二是完善鸿山镇政府实体政务公开栏建设,设置公共查阅点;三 是在镇政府官方微信公众号“石狮市鸿山镇人民政府”上进行重点热点政府信息公开;四是通过其他公开渠道发布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六)监督保障情况
实行政务公开以来,我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各个栏目,使公开内容更为全面,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我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由镇人大主席担任组长,镇政府相关同志及退休干部为成员,负责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在人员方面,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的网上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建立健全鸿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了公开信息的严密性,通过建立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七)“两化”工作开展情况
鸿山镇政府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狮政办〔2020〕22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务公开“两化”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保障基层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
鸿山镇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明确党委秘书为分管领导,成立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推动专班,由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具体落实工作,主动对接26个试点领域相关部门,推动落实镇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任务。各村村务公开分管“两委”具体衔接配合公开工作,确保压实责任、上下联动、落实到位。
2.梳理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我镇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专班认真对照上级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征求各办、站指导意见,对镇一级涉及领域的政务公开事项逐项进行细化、梳理,并根据市级指导意见及时调整公开目录,对我镇涉及的17个领域,共整理出32个一级事项、82个二级事项、7个三级事项,清晰体现政务公开事项的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等要素,不断优化公开事项目录的完整度,以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及便民性。
3.主要工作做法
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专人负责制。指派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成效与绩效挂钩,从而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政务公开“两化”工作的力量保障。二是丰富政务公开工作形式载体,除门户网站这一“主阵地”外,通过镇政府LED屏、伍堡便民查阅点及印制政务公开手册等形式扩大政务公开工作覆盖面,并采用镇政府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微信公众平台对群众关注事项进行公示。三是开展村务公开情况检查。结合村级工作考核、党建工作调研,对各村村务、党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解,并将检查结果作为村级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倒逼各村提高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度,从而提升公开工作规范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12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217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44 |
0 |
行政强制 |
0 |
5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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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还不是很全面。
2、对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实务和《新条例》的理解不够深入。
3. “两化工作”涉及的26个试点领域专业性较强,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对公开事项目录的归纳整理可能产生遗漏,还需进一步核对并进行梳理、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泉州市和石狮市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市政府和乡镇信息公开中心工作,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3、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新工作、新任务的开展进行针对性培训,从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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