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9-0100-2019-00038
    • 发布机构:锦尚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9
    • 标题:锦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尚镇烟感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锦政〔2019〕55号
    • 发布日期:2019-06-06
    锦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尚镇烟感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6-06 17:38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安全责任片区:

      现将《锦尚镇烟感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9日

     

     

    锦尚镇烟感器、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配备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镇安全生产形势较为平稳,但辖区消防火灾事故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消防火灾事故应急能力,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按照上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独立式烟感器、灭火器、消防斧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重点

      1.在全镇范围内的沿街店面、出租民房、小型加工厂、家庭小作坊等全面配备独立式烟感器、干粉灭火器、消防斧等消防器材,按照要求,在一个独立经营单位内需配备不少于1个独立烟感器、1具干粉灭火器、1把消防斧。

      2.生产型企业应在每个消防通道和应急出口处的固定位置配备1把消防斧,用于万一发生火灾时的破门工具。

      3.督促辖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染整园区内企业在公共通道应按消防标准配齐灭火器、应急灯及消防斧,鼓励企业支持在车间、仓库等重点消防部位安装自动喷淋系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即日起到5月31日,各网格挂钩干部和村要组织对各网格片区进行摸底和排查,并做好需配备消防器材对象的造册登记,以及做好器材采购、安装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6月1日到6月30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消防器材的采购和安装,实现全镇范围内重点对象消防器材配备的全覆盖。

      第三阶段:从7月1日到7月15日,利用15天时间,镇网格干部组织对各网格片区重点对象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补缺补漏。

      三、工作要求

      1.落实责任。本次消防器材配备工作是为夯实我镇消防安全基础,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各村、各网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

      2.明确任务。本次消防器材配备工作,全镇计划安装1000套,以村为单位,由镇政府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下达相应的任务数,所需消防器材由各村自行采购,镇安办提供采购协助,各村应指定专人负责采购,并做好安装和拍照建档工作。

      3.保障经费。消防器材的采购经费由业主、村委会、镇政府共同承担,业主及村委会承担部分由各村负责统筹,各村可根据村财力情况自行分配费用及收取。镇政府根据各村的任务数,按70元/套的标准拨付安全生产经费到各村,镇财政所要做好经费预算及后期款项拨付事项。

      4.加强宣传。各村要发动和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各村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村务公开栏、户外LED屏幕等媒介宣传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和宣传标语,要充分动员辖区沿街店面的商户利用自身的LED屏幕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和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5.开展督查。7月16日过后,镇政府将联合市消防大队、锦尚派出所、锦尚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消防安全督查检查,对没有配套消防器材的店面、商户、工厂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联系人:黄延井;联系电话:13506088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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