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9-0200-2017-00001
- 发布机构:锦尚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5
- 标题: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备注/文号:锦政函(2017)1号
- 发布日期:2017-01-05
2017年1月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我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将在2017年1月5日前通过中国石狮网——信息公开专栏的形式公布,联系电话:0595—88953776
一、概述
2016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石狮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等制度规范,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6年我镇财政性公开、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公共服务类信息等都能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关注社会热点,积极掌控舆情,及时公开与群众相关的社会热点、时事信息,定期更新政务信息,自觉维护群众的知情权与保障群众的监督权,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动态,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主动回应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疑问。我镇的信息公开渠道主要通过网上发布政务信息和政府文件,同时我镇在镇中心公园设立政务信息公开栏,每月12日前定期进行张贴公开以便来访群众浏览和知悉。此外,在党政办设立信息公开电话并有专人接听记录群众咨询事项,并且及时上报至分管领导。我镇建立了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及时收集公开内容,编制目标,报送市政府办公室通过石狮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134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4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0条,规划计划类10条,重大建设项目3条,为民办实事类4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14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7条,科教文体卫生类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10条等信息。我镇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为网站公开以及政务宣传栏公开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镇受理申请公开的数量为20条,全部同意公开答复。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我镇实行专人负责,接受群众申请,当天给予办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鉴于我镇依申请公开的数量较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采取全部减免办法,以减轻群众负担。2016年以来,共减免收费金额5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镇尚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镇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具有一定局限性和滞后性。现在社会自媒体发达,社会舆论表达逐渐自由和多样化,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诉求表现为及时性和准确性,但政府信息公开由于信息公布需要核实信息来源以及加强舆情控制,避免发布虚假信息误导群众,造成公众恐慌,故信息公开较为延迟和滞后;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专业性程度还不够完善,而且重视程度仍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体系还不够规范,目前由部门上报信息领导审批再由专人负责公开的体系较为流于形式。下一步我们将努力改进提高,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梳理各部门信息公开项目,特别是群众最为迫切想要了解的,对每一条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公开后的再次核查,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信息来源的准确性。对应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行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更新,并采取多种形式予以公布,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6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34 |
537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34 |
537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数 |
条 |
20 |
5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 |
39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7 |
39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9 |
22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0 |
57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20 |
5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50 |
20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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