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3-0100-2021-00001
    • 发布机构: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2
    • 标题:中共石狮市灵秀镇委员会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灵秀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 备注/文号:灵委综〔2021〕25号
    • 发布日期:2021-10-14
    中共石狮市灵秀镇委员会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灵秀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时间:2021-10-14 08:39

    QZ05903-0100-2021-00002

     

     

     

     

                                                       

     

     

     

     

    灵委综〔202125

     

    中共石狮市灵秀镇委员会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灵秀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灵秀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石狮市灵秀镇委员会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20211012   

       (此件主动公开)

    灵秀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石狮市委办公室、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狮委办发〔202115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森林城镇建设。

    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

    2025年底,全镇森林覆盖率稳定在17.98%,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2035年,逐步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结构和森林景观,培育近自然的城市森林,全镇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森林资源科学利用水平、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明显提高,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体系

    (一)林长

    邱华侨  党委书记

    张子群  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二)副林长

    蔡熙达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许金钟  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党委二级主任科员

    傅毓丽  党委三级主任科员

    陈文默  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人选

    邱世炎  副镇长人选

    卢逢亮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三)村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仕林村林长:蔡金沃 仕林村党支部书记

    灵狮村林长:蔡荣铁 灵狮村党支部书记

    灵峰村林长:蔡振家 灵峰村党支部书记

    灵山村林长:蔡华锌 灵山村党支部书记

    华山村林长:蔡奕卫 华山村党支部书记

    彭田村林长:蔡永报 彭田村党支部书记

    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责任区域按镇、村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镇为单位,涵盖灵秀山省级森林公园、大北山、风炉山等重点区域。村林长责任区域为本行政村。

    以上成员如有人事变动,自动调整为接任人员,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四)部门协作机制

    设立灵秀镇林长办公室,挂靠镇城镇规划建设办,办公室主任由陈文默同志兼任。协作部门包括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经济发展办、社会治理办、财政事务股、应急保障股、公用事业股、灵秀派出所等。协作部门负责人为协作组成员。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泉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协调解决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问题,监督、考核镇直相关部门和村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机制。镇级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专业护林员工作,遏制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村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源头管理责任。

    (二)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

    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党建工作办负责指导村党组织将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述职内容等工作。

    党政综合办(宣传)负责指导林长制相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负责支持和推进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

    社会治理办、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法律、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行政案件,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案件有关工作。

    城镇规划建设办负责组织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利用,以及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森林公园管理单位依规履行工作职责;牵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促进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责任落实落地。

    财政经济股负责统筹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长制工作所需经费保障工作。

    应急保障股负责统筹协调森林火灾面上工作,组织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做好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三)林长办公室职责

    镇级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向镇级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森林资源监督管理

    1严格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严格实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管控边界,筑牢自然生态安全根基。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用途管控、定额管控,落实林地占补平衡,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禁止毁林开垦。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管理制度,强化伐区监管。

    2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生态公益林占补平衡,优化生态公益林布局。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深化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和天然林赎买、回购等改革,规范生态公益林、天然林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加强年度监测评价,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完善森林资源培育发展和生态保护修复财政扶持政策。

    3强森林资源监测。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运用森林资源监测平台,不断完善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森林督查,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落实,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林区和谐稳定。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实现林业执法信息互通、有效联动、督导同频。

    (二)提升森林灾害防控能力

    1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不断完善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强防治检疫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行动和松林改造提升行动,实现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6‰以下。

    2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宣传教育、林区巡查、火灾隐患排查及野外火源管控。全面推广运用“互联网+森林草原防火督查”系统和“防火码”,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科学保护修复森林生态系统

    1推进国土绿化美化。统筹推进山上山下、城市乡村绿化美化,确保森林采伐、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各类迹地及时更新。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行动,调查古树名木资源现状,落实古树名木复壮、管养等措施,实施古树名木微景观建设。持续开展乡村绿化提升行动,推进农村“四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绿化和乡村风景林、乡村公园建设,逐步建设形成环村林、乡村林荫道,不断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创新义务植树机制,推进林木和绿地认建认养、捐资助林、“互联网+”义务植树,拓展公众尽责有效途径,突破绿化空间不足限制,破解“要种树,没地种”的难题,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2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稳步推进林分结构改造,营造树种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科学实施多功能森林经营,加快建立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开展马尾松林分改造提升行动,推广珍贵树种造林。加强天然林封育修复,加快推进集约人工林改培、退化人工林修复等建设。

    3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灵秀山省级森林公园、大北山、风炉山等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促进种群恢复增长。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疫源疫病监测体系、收容救护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工作,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监测监督体系。

    (四)夯实基层基础

    1.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组建专业护林员队伍,人数按照管护的行政村和山林面积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逐步建立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专业护林员负责管理。加强镇林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专业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森林资源作用。进一步配齐配强执法队伍,依托综合执法队伍履行林业执法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提高林业行政执法办案能力。

    2强化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镇级林业服务能力和机构建设,探索建立林业服务分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培训,提升林农科学营林的能力。鼓励林业专业化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村两级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计划,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确保2025年、2035年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制度,部署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情况。

    (二)接受社会监督

    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开责任区域范围、负责的林长、专业护林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自觉爱绿植绿护绿。

    (三)严格督导考核

    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镇级林长负责组织对村林长进行考核。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推进林长制工作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向上级推荐参与相关评选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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