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3-3000-2014-00001
- 发布机构:灵秀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10
- 标题:灵秀镇人民政府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备注/文号:灵综〔2014〕5号
- 发布日期:2014-0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石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狮政办[2009]22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我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石狮市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要求,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在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日常考核,有关办站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开展。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镇政府先后组织制定了多项制度,从工作机制、运行机制、保密审查、社会评议、信息编制、公开内容、方式、程序、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加强制度建设。三是做好发布准备工作。将公文标题、成文日期等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和不宜公开信息两类报市府办登记备案。四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由党政办牵头,年初、年中两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各办站负责人进行培训,带领大家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个别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安排专人到单位进行指导和培训,详细讲解工作程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镇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3年共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件。其中,机构信息类22件,法律法规类信息1条,社会事业类3件,应急管理类0件,安全督查类26件,城乡建设管理类0件,社会公益事业类0件,救助管理类0件,其他类19件。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登录“中国石狮”门户网站可查阅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公共查阅点
我镇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3年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5人次、借阅文件5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一)申请情况
我镇建立了依申请公开查阅点,在党政办建立依申请公开查阅文件夹。201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当面申请0件,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0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共有不予公开信息0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全镇共接收市民咨询15次,其中现场咨询5人次,电话咨询5人次,网上咨询0人次。咨询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工资保障等方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镇政府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受理0件,办结0件,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制定的收费标准,对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主动提供政府公开信息,一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可收取检索费、复制费、邮寄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信息的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要信息公开工作。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开展公文类信息的备案登记工作,并开展对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复查试点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建议改进工作,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
(三)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结合政风行风测评,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常规化、日常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八、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年末 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71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71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3、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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