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237-0100-2024-00122
- 发布机构:石狮高新区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8
- 标题:石狮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 发布日期:2024-06-18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及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情况的防范和应对。
二、处置原则
(一)快速反应原则。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要坚持一个“快”字,信息上报快、事件控制快、预案落实快。
(二)现场指挥原则。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分管领导要到达现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主要领导要到达现场指挥,全面掌握情况,准确分析局势,果断作出正确的指挥判断。
(三)降低损失原则。在处置控制方法上要妥当,确保园区企业职工群众财产安全为工作重点,力求做到尽量减少社会影响、人员伤亡、降低危害。
(四)协调配合原则。要明确职责、任务,按照预案分工,互相协调,通力配合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妥善处置。
三、工作任务
(一)信息报送
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相关人员要迅速核实事件信息,同步提供现场联系人,按要求及时上报综合办、分管领导,再由分管领导及时报送主要领导。
(二)应急指挥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分管领导要迅速建立与现场通讯联系,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趋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调集和配置应急处置所需要的人、财、物等资源,统一指挥紧急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
受到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并进行评估,及时报送事件损失情况、处置工作等情况。
(四)后期处置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总结,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状况和总结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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