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4 10: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石狮高新区管委会2020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高新区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新区全年依申请公开信息数0条,未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石狮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各负其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三是两化工作情况。根据市相关文件要求,高新区结合实际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对涉及高新区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按照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要素进行标准化规范,完善目录编制。 

      (四)加强平台建设 

      高新区坚持利用政务公开栏等传统公开形式,定期更新政务公开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电子触摸屏等平台进行重点热点工作公开,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提高信息公开知晓率。 

      (五)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及时调整石狮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布监督方式、设置意见箱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高新区在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完善。

      接下来,高新区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公开工作部署,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落实工作责任;拓宽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覆盖面,提升信息公开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新区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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