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7-0100-2024-00011
    • 发布机构:祥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07
    • 标题: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祥芝镇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祥政〔2024〕9号
    • 发布日期:2024-02-20
    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祥芝镇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2-20 11:00

    各渔业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为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压实船东(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渔船服务组织及渔业村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渔业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根据《石狮市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狮安办〔2023〕17号)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人事变动,对我镇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实施调整,并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请各有关单位、镇村包船责任人认真遵照执行。

      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祥芝镇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渔船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渔业行业作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全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切实打通渔船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有效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渔船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水平构建全覆盖责任体系的指导意见》(闽安委办〔2023〕29号),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各级部署要求,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覆盖、无缝对接,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原则,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压紧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船东船长主体责任,有效延伸安全生产监管网络,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神经末梢”、各项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二)主要目标。根据“县、乡镇、村级”三级包干的渔船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有力有效落实“定人联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定网、定格、定人、定责”无缝隙全覆盖责任体系,实现全镇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全覆盖;健全完善权责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

      二、明确职责

      (一)完善网格机制。建立健全全镇渔船安全生产网格管理机制,依托渔船点验中心、船管站,村级依托村级组织、渔船组织(公司)、渔业协会等。按照“市级统筹协调、乡镇配备管理、村级使用监督”机制配备网格员,统筹使用现有综治网格员、渔业协管员、船管员、渔业组织(公司)、渔业协会人员等兼职担任(渔船点验中心点验人员不得兼任网格员);村级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若干网格,每名网格员一般负责服务联系在册大中型渔船不超过20艘或小型渔船不超过30艘。

      (二)健全分级体系。强化镇、村管理网格,落实分级管理制度,镇主要领导、村主干分别担任本级网格负责人。重点渔业村网格负责人由镇挂村领导担任,确保形成统一布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覆盖全域的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

      (三)明晰职责分工。

      1.祥芝镇渔业安全检查站的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对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监管,积极配合镇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事故调查、挂牌督办、追究责任及处理情况报告。二是宣传贯彻渔业安全生产、涉外涉台政策法规,深入开展好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日、警示教育周等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短信、微信、标语、公众号和约谈等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协助组织船东船长、职务船员、普通船员等人员参加培训工作,提高船员持证上岗率。三是协助相关部门推进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加强对新造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督促,对原达标渔船达标等级的巩固提升,及时掌握达标进展情况,提高达标进度和质量。四是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强化与镇、村、执法中队的应急联动机制。五是督促海上作业渔船24小时开启船舶自动识别( AIS )和北斗卫星一体化终端。六是协助开展海上渔船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对渔船实施船位监控,密切监视渔船动态,发现渔船有可能进入敏感海域或受台风影响海域,在第一时间予以劝离,凡不听指令的立即通知渔船所属镇包船、村包船责任人员,并进行船位跟踪,直到整改为止。七是做好渔船及船员进行建档立卡,建立一船一档,做好渔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对新下水渔船必须纳入管理,张贴风险标识,对渔船管控网格化责任人员整理、上交的各种报表材料认真做好档案整理保管等。八是协助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第二中队、祥芝海防所、海警、海事等涉海部门开展海上渔船安全管控渔船非法载客行为,非法采捕行为"三无"船舶等各类执法行动。

      2.祥芝镇渔业协会的职责

      一是配合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涉外涉台政策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及时化解和调解各类海事纠纷;协助组织船东船长、职务船员、普通船员等人员参加培训工作。三是协助海洋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第二中队、祥芝海防所、海警、海事等涉海部门开展海上渔船安全管控执法行动。

      3.祥芝中心渔港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是做好渔港港区及港区防汛、防火、防盗、交通、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二是疏导渔船进港秩序,掌控渔港可容纳停泊渔船容量的动态信息,引导停泊在港渔船,做好"防风防撞、防走锚",做到有序停泊。三是协助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第二中队、祥芝海防所、海警、海事等涉海部门开展海上渔船安全管控执法行动。

      4.镇渔业通讯服务站(岸台)的职责

      一是建立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强化与镇、村、执法中队的应急联动机制。二是协助开展海上渔船应急救援救助工作,对渔船实施船位监控,密切监视渔船动态,发现渔船有可能进入敏感海域或受台风影响海域,在第一时间予以劝离,凡不听指令的立即通知渔船所属镇包船、村包船责任人员,并进行船位跟踪,直到整改为止。三是做好防抗台风预警通知,逐船通知渔船撤离台风影响区域,做好通知登记,汇总各包船责任人员防抗台风工作相关信息(通知回港避风、人员撤离记录及渔船具体避风地点),并向镇政府和市农业综合大队报告。

      5.祥芝海防所的职责

      一是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涉外涉台政策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加强沿海边防治安管理,开展执法执勤工作。三是加强出海渔船渔民的管控,对每艘渔船船上人员进行报备登记,做到船员身份、数量清楚。四是联合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第二中队、海警、海事等涉海部门开展海上渔船安全管控执法行动,依法查处渔船非法载客行为、非法采捕行为、“三无”船舶等各类违法违规案件。

      6.祥芝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职责

      依法查处、取缔无证修造船厂(点),打击陆上“三无”船舶制造。

      7.渔船管控网格化责任人员的职责

      一是对辖区内渔船实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分片包船包人进行管理,登船检查,建立一船一档档案,对重点渔船进行建档立卡,实行入户谈话制度;责令船东、船主组织所属渔业船舶的船员参加职务船员和普通船员的证书考试培训;落实村、船东、船长的渔业船舶安全责任制,与船东、船长签订安全责任状。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台风期间返港避风通知书、禁止越界捕捞通知书、敏感海域承诺书、敏感海域管控约谈、休渔期渔船进港休渔责任状、通知书、禁止非法载客通知书等。二是敏感海域管控,严格实行"网格化"管控,确保包船到人,责任到人,实时掌握人、船动态,切实做到盯住船,管住人。要深入渔村,通过座谈会、入户访谈,面对面说服教育,加强渔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稳定意识、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算好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认识到敏感海域作业的危害性、危险性,坚决杜绝发生违法违规、越界捕捞行为,有效避免在涉台敏感水域与台方发生纠纷和冲突,一旦发现有渔船赴敏感海域,第一时间入户约谈亲属劝回,岸台示警呼叫(岸台确保24小时专人值守,值班电话:88981588),并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应急指挥中心。三是防抗台风工作。网格化管理责任人要通过电话、短信平台、入户通知海上渔船回港避风,做好通知记录及渔船具体避风地点,并汇总至祥芝渔业通讯服务站。

      三、强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定期研究渔业安全工作,将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内容。

      (二)加强宣传引导。镇直各单位、沿海渔村要充分运用短信、微信公众号、海报等媒介,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大力宣传全面推进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的目的、意义、目标、措施等内容,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日常监管。镇直各单位、沿海渔村、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按相关规定开展渔船安全生产检查,力争“尽职免责或轻责”,避免“渎职追责”。

      附件:祥芝镇渔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责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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