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1800-2021-00020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08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永宁镇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37号
- 发布日期:2021-06-08
各村(居)委会:
按照《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闽卫家庭〔2014〕68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纳入福建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范围的通知》(闽卫家庭〔2015〕48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狮政综〔2012〕207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村二女夫妇奖励金和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的通知》(狮政综〔2015〕84号)规定,我镇按程序对2021年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对象进行年审。年审情况如下:
一、确认情况
对2020年确认发放的170名对象以及2020年申报的56名对象进行年审,确认2021年发放对象223人(附件1,其中低保对象4人)。
二、变动情况
1.退出4人(附件2)。其中:高灿煌等4人因死亡退出。
2.迁入1人(附件1)。李秀朗从湖滨街道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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