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1800-2021-00025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9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永宁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45号
    • 发布日期:2021-07-01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永宁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时间:2021-07-01 15:03

    各村(居)委会 

      按照《福建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闽人口发〔2008〕22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将有第三代的“失独”父母纳入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范围的通知》(闽卫家庭〔2016〕46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闽卫家庭(2018)12号)和《关于开展对失独家庭帮扶救助的实施意见》(狮人口领发〔2013〕5号)规定,我按程序对2021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进行年审。年审情况如下: 

      对2020年确认发放的2名对象进行年审,以及2020年申报的2名对象进行年审,确定2021年发放对象4人(详见附件)。 

     

      附件:2021永宁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花名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62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