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1800-2021-00025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9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确定2021年永宁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45号
- 发布日期:2021-07-01
各村(居)委会:
按照《福建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闽人口发〔2008〕22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将有第三代的“失独”父母纳入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范围的通知》(闽卫家庭〔2016〕46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闽卫家庭(2018)12号)和《关于开展对失独家庭帮扶救助的实施意见》(狮人口领发〔2013〕5号)规定,我镇按程序对2021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进行年审。年审情况如下:
对2020年确认发放的2名对象进行年审,以及2020年申报的2名对象进行年审,确定2021年发放对象4人(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永宁镇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对象花名册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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