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1700-2021-00007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3-16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14号
    • 发布日期:2021-04-01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宁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1-04-01 14:35
    各村(居)委会: 

      清明节即将到来,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文明安全祭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清明祭扫宣传。 

      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短信、广播、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政策的宣传引导和解释工作,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将祭扫的着力点放在缅怀逝者追忆美德上,推广敬献鲜花、网上纪念、错峰祭扫等多种祭扫纪念方式,严禁焚纸燃炮等陋习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倡导省外人员和海外乡亲清明节期间不返乡祭扫。持续开展丧事简办、文明治丧、移风易俗、违建坟墓整治和节地生态安葬等政策的宣传,严禁丧事大操大办,严禁骨灰二重葬和违规新建翻修扩建硬化坟墓等。要充分发挥老年协会、红白理事会的作用,配合宣传发动,做好防疫、安全工作。 

      、实行错时错峰祭扫。 

      (一)永久墓园 

      1.永久墓园已开设“石狮永久墓园” 公众号,开展网上预约、代客祭扫等服务。从3月25日至4月14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8:00止分时分段接受预约,每天安排预约数12000人,每个骨灰格位、墓位只预约一次。其中,3月31至4月8日不接受预约,实行按镇(街道)错峰轮流祭扫,永宁镇安排在4月7日。预约成功或错峰前往永久墓园现场祭扫的市民,每户祭扫车辆限定一辆,骨灰格位祭扫不超过3个人、墓位祭扫不超过5个人。祭扫车辆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一律停靠在墓区外指定的停车场。市民统一从永久墓园南大门进入永久墓园,进入墓园前须佩戴口罩、检测体温,扫码通行。如遇限流排队,应保持1米间距,耐心等候。提倡采取擦洗墓碑、上香、敬献鲜花的方式从简祭扫。严禁祭扫人员携带金纸、烟花、鞭炮等进入墓区,严禁使用一切火种。 

      (二)村级公益性骨灰楼堂 

      所在村(社区)要按照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要求制定祭扫工作方案配足配强工作人员根据场所容量,精准限制人流,实行分片区分角落、分日期分时段、错时错峰祭扫,确保现场安全有序。祭扫时要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不得携带金纸、烟花、鞭炮进入各类场所,不得取出骨灰祭奠,严禁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提倡以上香、敬献鲜花的方式从简祭扫。可于空旷处统一设置烧金炉供群众使用,节前要对骨灰堂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散葬墓区 

      零散坟墓及散葬墓区,所在各社区制定祭扫工作方案,做好宣传,组织人员到各进山道路入口设卡,加强安全管理和道路管控,劝阻祭扫人员携带鞭炮、金纸、香烛等易燃物品及一切火种进山祭扫(派出所、边防所需派人配合),可于山脚空旷处统一设置烧金纸设施供群众使用。 

      三、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社区)要突出抓好源头治理,大力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活动,落实森林火灾预案,做好人员安排物资储备等工作。要加强巡山护林,设卡检查火源,严禁携带纸钱、鞭炮、烟花上山祭扫,严禁在山头、林地、坟墓地使用明火,严防火灾事故。  

      四、强化值班值守。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工作情况反馈,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执行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杜绝联络不畅、失管失控等现象。 

      附件1.清明祭扫宣传标语口号

              2.森林防火宣传单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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