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1700-2021-00034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29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镇历史文化名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84号
    • 发布日期:2021-12-20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镇历史文化名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20 13:57 阅读人数:1

    各工作点、各村(社区): 

      为切实保护好永宁镇历史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十街十镇百村千屋”保护利用工作清单的通知》(闽建风貌〔2020〕8 号)、《泉州市风貌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为民办实事重点扶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改善提升工作的通知》(泉建风貌〔202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永宁镇历史文化名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1129日          

    永宁镇历史文化名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重要论述,推动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环境保护,处理卫生死角,全面解决“脏、乱、差”等历史遗留问题。通过集镇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实现环境与美丽城乡、美丽生活和美丽经济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二、整治内容 

      (一)整卫生死角。全面整治清理房前屋后、背街小巷、沟塘水渠、田间地头、村郊荒地等积存的生活垃圾、绿化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制定完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杜绝问题“回潮”。 

      (二)整基础设施。按照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环境净化的要求着力解决村(社区)存在的“杂、乱、脏、散”等突出问题。整治道路交通环境,完善照明设施,加强停车及静态交通管理,实现路域环境畅通、安全、舒适、整洁、美观;建立垃圾收集点,积极推行垃圾“大分类”、“干湿分类”,分类投放、收集、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加强公厕管理,改建或拆除旱厕;疏通沟渠管道,杜绝污水横流、恶臭异味、蚊蝇滋生现象;充分利用各类可用土地,“长规划、短安排”,建设口袋公园、微景观、公共停车场、休闲健身场所等。 

      (三)整村容村貌。清理沿街商铺“摊外摊”、“店外店”,整治占道经营现象;清理乱涂乱画、“牛皮癣”、乱堆乱放等有碍观瞻的物品;整治或拆除违章搭盖、废品收购站、鸡鸭猪圈、丧失居住功能的危房旧房等;美化绿化路旁、水旁、宅旁、村旁,营造乡村文明、田园风光景观。 

      三、年度计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月1日—2020年1月31日)。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面部署整治行动。各村、社区根据目标任务,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列出问题整治清单,明确责任、时限和质量要求。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2月1日—2021年 10月31日)。各工作点、各村(社区)按照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群众力量,重点强力推进。充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合力推进。  

      (三)巩固提高阶段(2021年11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对照目标要求,及时查缺补漏、巩固提升;总结经验,建立管控长效机制,杜绝问题“回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永宁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工作点点长为副组长,负责统筹协调各村的专项行动工作。 

      (二)细化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到岗到人,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梳理查找和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质保量推进各项任务。 

      五、工作机制 

      由永宁镇各工作点牵头对卫生环境进行整治。各村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整治工作负责,由各村(社区)书记牵头,两委成员分片区、明确各自的任务范围,按计划配合做好永宁镇集镇环境的整治和发动群众自发做好门前屋后的卫生工作。 

      

     附件: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宁镇历史文化名镇集镇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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