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0100-2021-00013
- 发布机构: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5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宅基地联席协调机制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21〕25号
- 发布日期:2021-05-01
各村(社区):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做好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现就永宁镇农村宅基地联席协调机制通知如下。
一、召集人由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邱银河同志兼任,负责统筹组织农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工作力量成立协调机制办公室。
二、职责分工
(一)各村(居)委会指定专人负责帮助群众办理相关宅基地申请事宜,统一收集材料,统一受理,统一报送镇政府,核实群众的材料的真实性。
(二)各工作点负责核实申请人土地权属及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等情况,牵头处理宅基地申请和建设过程中纠纷,协助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
(三)镇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宅基地申请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联合工作点和执法部门处理宅基地申请和建设过程中纠纷,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
(四)镇自然资源、住建部门负责核对宅基地用地选址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及用途管制等要求;核实宅基地申请人是否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或者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设计人员设计,或选用省级和住建部门编印的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协助处理宅基地申请和建设过程中纠纷和查处违法用地的行为。
(五)镇执法部门负责查处申请人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的行为等;联合相关部门对已建成的民房组织验收,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
(六)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统一收集宅基地申请材料,并对材料初步审查。
三、领导小组
组 长:邱银河 永宁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王英俊 永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蔡文作 永宁镇副镇长
曾焕达 永宁司法所长
柯超群 永宁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洪振耀 永宁镇农业农村部门主任
刘 昊 永宁镇城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吴志坚 永宁镇城管办负责人
协调机制办公室挂靠镇农业农村部门,办公室主任由洪振耀兼任。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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