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906-3000-2019-00024
    • 发布机构:永宁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30
    • 标题: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永政〔2019〕42号
    • 发布日期:2019-06-04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6-04 17:18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及《石狮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永宁镇政府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全镇性“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覆盖面广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应急、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推进我镇“创新转型、实业强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由镇政府主办。成立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镇组委会”),镇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全镇各村(社区)和镇直各有关单位统一组织开展,部门主题活动将根据实际提前部署开展。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面向全体职工宣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二是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邀请专家学者深入重点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应急、防灾减灾知识;邀请专家入企业指导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开展“6·16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共同谋划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和灯谜竞猜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网格员深入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一是积极开展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征集活动,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发动全镇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挖掘基层专兼职骨干创(制)作潜力,集聚专家、群众的指挥和意见,征集遴选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把作品征集、推广普及与日常科普活动开展有机结合。二是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在公交车、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三是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可组织干部、职工参观石狮公民警校等安全应急体验基地,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根据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应急演练活动。二是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应急、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员工,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五)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宣传活动。各有关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六)配合“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开展。福建省“八闽安全发展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结束。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视情组织由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一是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紧盯上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巡查、全国化工行业企业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报道,总结推广一批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反面典型,借助媒体力量监督整改。二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利用好“12350”举报电话,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有关方面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参加1至2项“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二)强化宣传报道。要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宣传报道计划,统筹协调报刊、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发挥新媒体优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曝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活动期间,请各村(社区)、各单位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文本),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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