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1200-2018-00188
    •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6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18〕145号
    • 发布日期:2018-11-30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11-30 16:52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石狮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2018年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126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防范和遏制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各类消防整治,着重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场所及重点火灾事故隐患,突出从“被动消”到“主动防”的转变,突出从“生产性消防安全为主抓”到“社会性消防安全全面抓”的转变,突出从“主要职能部门抓消防”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转变,迅速采取“短平快”的治理举措,实现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亡人火灾有效预防。整治期间,确保全市火灾事故总数同比下降15%以上,不发生亡人或伤人火灾事故。 

      二、领导机构 

      成立石狮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陈拥军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邱永丰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杨秋东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邱建明局长、消防大队林建忠大队长及市安委会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消防大队。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脱产办公,组织开展协调、调研、督导、考评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20181129日前)。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判我市冬春季火灾形势,抓住影响辖区消防安全12个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部署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181129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本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措施。做好人员、经费等保障工作,提升整治标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全面宣传,形成“全民消防、防治火灾”的浓厚氛围。在“先天性”消防条件不足的小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提升设防等级。 

      (三)督导考评验收(2019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开展大会战整治专项督导考评,固化经验做法。考评成绩按30%的权重列入市直部门及各镇(街道)2018年度消防目标责任工作考核;消防目标责任考核成绩按10%的权重列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大会战整治成效不显著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镇(街道)和部门,实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取消安全生产优秀单位评选资格。 

      四、工作措施及重点任务 

      (一)加大常态化整治力度。大会战期间,市消防大队每月9日或每月不少于3次牵头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加强对辖区消防突出问题、拒不整改单位的集中整治。各镇(街道)每月逢3、逢9日或每月不少6次牵头组织镇有关部门联合村(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火灾隐患排查,督促业主、群众加强火灾防范,并将检查情况统一录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消防模块。要突出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统筹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对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综合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部门联合监管。201811月底前,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市经济局、商务局、教育局、公安局、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民宗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网福建石狮市供电有限公司等单位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清单。2018年底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行业系统单位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市公安局、消防大队要组织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小单位、小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居住出租屋整治力度,做好技防措施的宣导和推动工作201811月底前100%完成出租屋排查工作。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要推动在城市、农村公共区域和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2018年底有条件的物业小区100%建成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  

      (三)挂牌督办整治重点区域。根据近5年火灾事故总数和伤亡人火灾情况,我市为泉州市政府确定的挂牌整治重点市,灵秀镇为泉州市级挂牌督办整治重点区域。根据我市火灾形势,确定祥芝镇(12家)、鸿山镇(1家)电镀行业为石狮市级挂牌督办整治重点行业,由祥芝镇、鸿山镇负责督促整治电镀行业火灾隐患整改。20181120日前,灵秀镇、祥芝镇、鸿山镇要研究制定挂牌督办整治工作方案,明确镇政府主要领导为挂牌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落实挂牌督办整治区域及行业的整治措施和目标要求,每半月进行跟踪督导通报,每月向市政府报告整改进展情况。要实施动态管理,凡发生生产性亡人火灾事故或火灾总量不降反升的区域将列为挂牌督办对象;挂牌后整治成效明显,“四项指数”占全市比例同比往年均下10%以上的,可予以摘牌。 

      (四)重拳整治居民住宅火灾。各镇(街道)要发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每月至少开展4次“四清一查”工作,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推广在老人活动场所、幼儿园、沿街店面、出租屋、小加工作坊等重要场所的公共走道、出租屋套内、人员活动区域等重点部位,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装置和简易喷淋系统,其中湖滨街道、凤里街道、灵秀镇、宝盖镇分别安装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300个、简易喷淋50套,其余镇分别安装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50个、简易喷淋20套;引导居民家庭配备灭火器、逃生绳、防毒面具等灭火、逃生器材。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要结合老旧物业小区改造,统筹考虑共用消防设施整治,加大老旧物业小区消防安全治理力度。国网福建石狮市供电有限公司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电气线路的检查检测,入企入户、表内表外一起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各镇(街道)整修电气线路不少于5处(灵秀镇不少于7处)。整治大会战期间,实现全市居民住宅类火灾总数同比下15% 

      (五)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1加强社会面提示。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LED屏幕等,每日高频次滚播消防安全提醒;在各类场所广泛设置(张贴)消防宣传海报、悬挂消防安全标语;农村广播要每日播放消防安全常识;有条件的镇(街道)可每月策划开展城市消防灯光秀。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务局、民宗局等部门要督促博物馆、文物单位、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交通营运部门、公交公司要推出消防宣传公交车,并利用公交车站灯箱、站牌、公交电视广告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市老龄办要广泛开展关爱老年人、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活动。 

      2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调动多种宣传资源,利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手段,发动网格员、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大使等多种宣传力量,开展全覆盖式的消防教育培训。20193月底前,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分批组织本行业领域内工贸企业进行集中培训;市消防大队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各公安派出所要组织辖区内居住出租屋房东、租户进行消防约谈培训;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居家火灾防范宣传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 

      3加强全媒体宣传。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消防宣传,确保整治期间每周有消防整治动态报道,每月有消防公益宣传专版。要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推送消防安全知识,提醒公众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大会战期间,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每周定期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消防滚屏提示不少于6次。 

      (六)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针对九小场所、文物古建筑等场所先天性消防安全条件不足的问题,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落实专项资金,结合辖区实际,拓展资金渠道,支持、推广增设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电气火灾监控等消防设施。针对电气火灾高发特点,大力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加强火灾预警监测。通过典型案例和统计数据,普及宣传技防物防设施在预防火灾、减少伤亡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本行业内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配强应急力量,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于20181130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存在重大隐患故意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将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作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的第一实施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成立不少于3人的消防大会战整治办公室。 

      (二)落实工作保障。各镇(街道)要强化消防安全人力和经费保障,充实基层消防安全协管力量,201811月底前,挂牌整治区域(灵秀镇、祥芝镇、鸿山镇)消防安全协管员不少于5其他镇(街道)消防安全协管员不少于2大会战整治办办公经费、消防安全协管人员经费、综合治理相关经费纳入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年度财政预算。积极建立以社会单位主体为主、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辅的消防整治资金保障机制。大会战期间,挂牌整治区域所在镇要安排专项整治资金,用于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继续落实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广泛发动社会群众举报身边隐患,参与火灾防控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强化火灾事故调查,结合大会战期间实际情况,每月至少组织调查一起安全生产性典型火灾事故,进行追究责任,警醒触动相关责任人员;对工作开展不力、火灾四项指数不降反升的镇(街道)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2次的,对该镇(街道)党政领导或责任领导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2次以上的,要给予严肃责任追究。对发生三合一火灾或生产性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以市安委会名义挂牌督办、严肃问责。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整治大会战方案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20181127日前报送市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12月起,每月24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