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1200-2022-00070
    •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0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鸿山镇伍堡村长任山东南部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22〕101号
    • 发布日期:2022-10-25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鸿山镇伍堡村长任山东南部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批复
    时间:2022-10-25 10:56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鸿山镇伍堡村长任山东南部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的请示》(狮自然资〔2022〕274号)收悉。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原则同意鸿山镇伍堡村长任山东南部地块的绿地部分地类定为林地,林地面积3.1281公顷;同意鸿山镇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申请。 

      二、市林业资源站要根据森林资源建档有关要求,对该处林地做好森林资源数据建档工作,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三、具体手续请有关部门予以办理。 

      此复。

     

      附件:1.鸿山镇伍堡村长任山东南部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情况表 

                  2.鸿山镇伍堡村长任山东南部国有农用地界址图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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