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1300-2021-0008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管理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2-25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鸿山镇2021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用地〔2021〕83号
    • 发布日期:2022-01-11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鸿山镇2021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时间:2022-01-11 10:28

    鸿山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鸿政〔2021〕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你镇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鸿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洪厝村集体农用地0.3788公顷(旱地0.336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本批次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1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二、本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及地类面积:鸿山镇洪厝村农用地0.3788公顷(旱地0.336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7公顷)。 

      三、涉及补偿安置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土地供应政策、用地定额指标、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办理供地和建设手续,并按规定备案。 

      此复。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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