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200-2017-00214
    • 主题分类:法规规章和规范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08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落实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17〕99号
    • 发布日期:2017-11-09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落实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1-09 17:56 阅读人数: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现将《石狮市落实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落实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方案》(闽政〔2016〕59 号),加快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方针,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能力为重点,以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基础,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知识产权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努力创建知识产权强市,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我市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创业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到2020年末,实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7.77件,商标有效注册量4万件,地理标志商标2 件,专利质押融资额3.0亿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力争形成一批具有国内领先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产业,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制。推进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做强做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健全市直——镇(街道)、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三级知识产权网络体制,确保知识产权事业快速发展。认真落实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重大改革部署中涉及知识产权领域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商务局、编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建立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加强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济局、财政局之间的沟通协作,开展重大科技或产业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明确知识产权评议目的、原则、对象、内容和程序,作为项目立项的参考。(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经济局、财政局)

      3.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对列入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泉州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的给予政策资金扶持,通过推进专利导航、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专利保险等工作,为企业、产业、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着力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优势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强企。(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4.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优化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完善知识产权技术事实查明、诉讼保全和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加大罚金刑适用力度,剥夺侵权人再犯罪能力和条件,预防重复侵权犯罪行为。发挥司法主导作用,健全司法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责任单位: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

      5.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建立和完善全市知识产权大保护平台和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队伍,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提高执法水平、效率和公信力。建立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推进软件正版化,全面实现政府机关、国有企业软件正版化。开展打击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等的版权监管。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相关信息的工作机制,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商品提供预警信息。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利用先进技术和风险管理手段,提高海关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有效打击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局,泉州海关驻石狮办事处)

      6.加大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落实《福建省展会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加大对4·18海博会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电子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快速反应机制,督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落实相关责任。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促进植物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打击侵犯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和违法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行为。探索制定适合我市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农办)

      (三)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7.提高专利质量。强化有利于专利质量提升的政策导向,加大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PCT申请国际阶段、外国(地区)授权发明专利的资助力度,提高发明专利比重和PCT申请量,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发挥企业创新主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研发投入,实施企业专利提质增效工程。“十三五”时期,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分别达15%以上,企业发明专利拥有量占全市总量的比重达65%以上。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导航信息分析,为企业专利布局、专利预警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8.培育高知名度商标。根据我市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高知名度商标。引导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村经济合作社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推进“商标富农”战略,发展“商标+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指导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新被核准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市场占有率和信誉度较高的企业争创驰、著、知名商标,引导知名度较高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运用商标申请和评审程序、商标行政保护途径。(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打造版权精品。提高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和传统工艺美术等版权产业创作水平,打造版权精品。深入挖掘具有石狮特色的非物质遗产、传统知识产权的保护与传承。建立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及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促进塘头甜果、蚶江海上对渡、永宁古卫城、姑嫂塔等具有石狮特色的传统技艺、老字号和产品的收集、整理、传承和保护。(责任单位: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四)强化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10.推进专利产业化运用。完善企业专利交易扶持政策,促进企业专利技术运用。企业购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专利技术交易额达20万~200万元,属非关联交易并在本市实施转化的,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50万元,鼓励专利权人以专利许可方式对外扩散专利技术。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无偿许可专利的方式,支持单位员工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教育局)

      11.完善职务发明制度。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发明报告、权属划分、奖励报酬、纠纷解决等职务发明管理制度。落实《关于深化省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政策,激励职务发明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使用。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本市企业通过转让、许可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专利二次开发,实现专利技术产业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教育局)

      12.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引导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能力。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在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立专利密集型企业发展集聚区,开展专利集群管理,推动专利集成运用,培育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能够引领产业发展的专利密集型企业。发挥品牌对资源的配置作用,支持企业通过商标许可、品牌连锁、跨国兼并等方式,加大品牌经营力度,提高品牌产品市场占有率,培育形成一批经济贡献度大的商标密集型产业。鼓励版权企业注重版权创新,强化创造与运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版权运营,提升版权产品综合价值,形成若干个生产规模较大、区域特色明显、产业竞争力强的版权产业集群,促进版权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局)

      13.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计划,以专利大数据为基础,搭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云平台,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专业专利信息库,挖掘专利文献的创新价值和商业价值,提高专利分析水平,实行有偿共享。加强企业利用专利文献等知识产权信息的培训,提升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的意识,使知识产权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研发和运营,促进知识产权布局优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五)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水平

      14.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中国(泉州)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石狮分中心、福建省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站等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能力,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完善在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等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专家咨询服务队伍,积极组织专家队伍深入重点企业开展“零距离、一站式”综合服务。利用国家、省、泉州市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探索建设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15.强化社会组织知识产权服务职能。加强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的自治自律管理、业务指导、行业维权、执业培训等各项职能。借助商会、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鼓励行业组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发挥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知识产权公约,建立行业知识产权保护预警机制,提高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经济局)

      16.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鼓励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在我市开设分支机构,推动我市知识产权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通过引进、合作共建、提供服务等方式,搭建多种形式对接平台,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包括知识产权法律、咨询、培训、分析、转让、许可等知识产权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17.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动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保险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信托服务,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的新增贷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0%予以贴息,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金融工作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

      (六)加强知识产权对外合作

      18.促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鼓励企业“走出去”,围绕我市对外投资的重点产业领域,加强对海外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帮助企业及时、准确地了解目的国知识产权法律政策等信息。加强企业PCT专利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涉外知识产权许可合同谈判等技能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意识和技能。推动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指导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专利收储、参与国内外专利联盟等方式构建知识产权组合防控体系。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海外股权投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

      19.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构建多渠道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及其信息发布。加大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培训力度,指导企业综合运用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法律手段规避或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对人才引进、产品研发、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鼓励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基金,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反应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本实施方案有效落实。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和管理服务创新,推动全市协同的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建设。加强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密切沟通协调,凝聚管理合力。(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资金支持。加强政府各类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资金向拥有或预期能够产生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倾斜,进一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等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效果的考核。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费用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在鼓励企业研发和知识产权创造中的杠杆作用。继续实施知识产权扶持政策,对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项目的企业和提供服务的专业机构进行资助,对获得国内授权专利给予资助,对专利质押贷款提供贴息,对小微企业专利质押贷款按《石狮市信贷风险资金管理规定(试行)》提供风险补偿。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开发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经济局、科技和知识产权局、金融工作局,国税局、地税局、中国人民银行石狮市支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凝聚各方共识。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加强知识产权公益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使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深入人心,为我市建设知识产权强县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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