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200-2019-00012
    • 主题分类:法规规章和规范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01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19〕11号
    • 发布日期:2019-02-03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9-02-03 16:4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建立健全我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监管长效机制,根据《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长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一个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餐厨垃圾长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实行餐厨垃圾全面收集、统一运输和集中处置,推进餐厨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日常管控与集中整治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等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泔水等餐厨垃圾流向地沟油加工点和周边县(市、区)生猪饲养场(户),确保食品安全和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二、夯实两个强化

      (一)强化排查摸底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协同城市管理、商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等部门,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下发餐厨垃圾台账登记表和三联单、签订《承诺书》等措施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充分运用综治网格体系对辖区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形成辖区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登记表,报市城市管理局统一汇总造册。市教育局、商务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原则,相应开展行业内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形成各行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登记表,报市城市管理局作为补充材料。排查摸底要横向到底、纵向到边、避免遗漏,在2019年2月15日前完成。

      (二)强化联合执法

      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交通和港口发展局、生态环境保护局等单位要协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配合;结合《石狮市防控非洲猪瘟应急统一收运餐厨垃圾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在重要路段、收运集中区域等设岗、机动巡查、调取监控倒查等方式,摸清非法运输餐厨垃圾单位(个人)及涉及的餐饮单位和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销售、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等行为。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内部集体食堂(餐厅)不按照规定处置餐厨垃圾的,除进行处罚外,还要追究食堂(餐厅)所属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规范三个环节

      (一)规范餐厨垃圾产生环节。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与经市城市管理局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协议;应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完好和正常使用,将餐厨垃圾与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做到日产日清。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鼓励配建小型餐厨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设施;严禁随意倾倒、堆放餐厨垃圾,严禁将餐厨垃圾直接排放到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公共厕所、公共水域等区域或交由未经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理。

      (二)规范餐厨垃圾收运环节。市城市管理局要配齐专用餐厨垃圾收运车辆,负责收运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具备相应资格并取得市城市管理局的许可,应与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处置单位签订协议,应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具有餐厨垃圾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三)规范餐厨垃圾处置环节。从事餐厨垃圾处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资格并取得市城市管理局的许可。应与餐厨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协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处置过程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造成二次污染。应按照规定设立安全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套安全设施,保障处理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建立日常台账,填写转移联单,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来源、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市餐厨垃圾长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快建立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通用的信息平台,对餐厨垃圾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

      四、落实四种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餐厨垃圾管理是城市综合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街道)特别是市区两镇两街道要将餐厨垃圾管理作为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属地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抓好各项工作。

      (二)落实相关企业主体责任。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坚持诚信守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违法提供、收运、处置餐厨垃圾的,有关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处。

      (三)落实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餐厨垃圾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文件的职能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

      (四)落实严格追究倒查责任。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和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量化考核目标。加大行政检查和问责力度,对审查不严、打击不力、管理混乱,导致泔水等餐厨垃圾流向地沟油加工点和周边县(市、区)生猪饲养场(户)等问题突出的,要严格倒查、严肃追究涉及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责任。

      五、突出五项保障

      (一)管理机构保障。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点多、线长、面广、量大,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来抓好日常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建立石狮市餐厨垃圾长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详见附件)。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和我市部署要求,落实人员、经费、装备等事项,确保工作有专人管理、专项经费、专业配备。

      (二)收处设施保障。市城市管理局要指导督促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配备充足的人员和设备,在转运站、焚烧厂指定餐厨垃圾接收排放专区,做好餐厨垃圾的应急接收、转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各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要督促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配齐餐厨垃圾收集桶等配套设施,做好餐厨垃圾收集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要根据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分布和产生量,科学设计收运线路,采取上门收集和定点收集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统一收运。市餐厨垃圾长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快餐厨垃圾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步伐,在2019年内建成餐厨垃圾预处理示范站。

      (三)应急处理保障。市城市管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餐厨垃圾应急处置系统,确保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要制定餐厨垃圾突发事件污染防范应急方案。

      (四)协调指导保障。各相关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全力做好餐厨垃圾日常监管工作。

      (五)舆论宣传保障。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减少餐厨垃圾产生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用油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开展餐饮业分类存放、清洁生产、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源头减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石狮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要加强正面引导,宣传餐厨垃圾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其成效,全面客观报道有关信息,营造有利于推进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附件:石狮市餐厨垃圾长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石狮市餐厨垃圾长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一、组成人员

      召  集  人:邱永丰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邱建申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秋东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洪明芳 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俊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再贤 市财政局主任科员

                          邱尚泽 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副局长

                          廖赞团 市农业农村局主任科员

                          骆旺山 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金从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建群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总监

                          陈朝晖 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邱建申同志兼任,成员由市教育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刻印章,因工作需要,由市城市管理局代章。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成员随工作变动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和我市关于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部署,统筹解决推进餐厨垃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人、财、物需求,推进石狮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职责问题,推动各部门加强配合协作;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推进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及时评估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办理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每季度召开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确有需要可邀请非成员单位及有关企业参会。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并及时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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