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200-2019-00078
    • 主题分类:法规规章和规范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0-29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 备注/文号:狮政〔2019〕19号
    • 发布日期:2019-10-31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9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19-10-31 14:5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107号)和《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泉政〔20174号),我市对截至20181231日以石狮市人民政府及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7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9年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23件(详见附件1)。 

      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55件(详见附件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191029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