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300-2018-00174
    • 主题分类: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5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18〕131号
    • 发布日期:2018-11-15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8-11-15 18:3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石狮市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为进一步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质量导向、学教并重、凸显素养、整体优化”的原则,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推动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需要。

      二、行动目标

      至2020年,我市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主要教育质量指标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创建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学前教育:全市福建省示范性幼儿园达8所、泉州市示范性幼儿园达17所、石狮市示范性幼儿园达45所,福建省级保育基地校13所。

      义务教育:确保70%以上小学、100%初中通过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中考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高于省、泉州市平均水平。义务教育实现高位均衡、优质发展。

      高中阶段:确保我市高考本一上线率、本科上线率高于省、泉州市平均水平。建立“全省前百”高优学生培养机制,各类学科竞赛走在泉州市前列,每年培养一批通过“双一流”高校自主招生的优秀学生。鹏山工贸学校创建省级示范学校。

      教师队伍:建立一支拥有800名各级杰出人民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名校长、名班主任、骨干教师的人才队伍。

      教学科研:支持市教师进修学校独立办公,打造高水平的基础教育研训基地和区域教师发展中心,建设覆盖各学段、各学科的教科研队伍,常态化保持每个学段、每个学科都有一个领衔团队、一支专业队伍,推动教科研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上发挥重要作用。

      督导评估:构建专业性强、学科和年龄结构合理的专兼职督导队伍,建立全方位、全学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实现精准督导、高效督导,通过省“两项督导”评估验收。

      智慧教育:教育信息化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各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实现信息化辅助教学教研、数据分析应用。

      品牌学校:在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各个学段建成一批更有内涵、更加优质,教育教学总体水平在省、泉州市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高品质学校。

      三、主要任务

      (一)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

      1.学前教育结构优化项目。扩大公办园覆盖面,落实学前“补短板”建设计划,解决好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管理问题,各镇(街道)力争平均建成4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公办园学位占比达50%以上。推进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提标扩面”,基本建成普惠教育资源充足、管理科学规范、师资配备达标、资金投入保障、教育质量不断提升的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体系,普惠性民办园学位占比达85%以上,其中优质学位占比达4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镇(街道)。

      2.学前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加大各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力度,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占比达40%以上。建立完善“公办幼儿园+周边民办幼儿园”模式,组建学前教育联合体,充分发挥公办幼儿园辐射作用,带动民办幼儿园发展。制定石狮市幼儿园管理质量评估规定,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提升学前教育整体质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工程

      3.小学综合素养提升项目。加强小学教育联合体建设,制定教育联合体成员学校捆绑考核评价制度,强化优校辐射,推进资源共享,推动校际均衡优质发展。推进学生习惯养成教育计划,围绕培养学生阳光性格和关键能力,开齐开足、上好上活国家、省和地方、校本课程,全面提升学科素养,推动学生素质和成绩双发展、双提高。推进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办好“规范+特色”学校,培养“全面+特长”学生。加强小学质量监测,完善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将全面推行“课后服务”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课后服务规模、范围和形式,确保课后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初中优质发展项目。建立初中阶段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常态化开展班际、校际教育教学质量评比和分析,发挥教育质量监测结果的应用与改进作用。推进小学阶段与初中阶段办学衔接工作,提前做好优生摸底和对接工作,尽可能留住、吸引更多素质优秀、学有特长的小学毕业生在我市初中校就学。所有初中学校通过福建省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石狮一中(初中部)、实验中学、锦峰实验学校和蚶江中学深化省级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学校建设。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高中教育质量突破工程

      5.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项目。以高中提质带动项目为抓手,加强高中学科竞赛培训,引进专门机构强化高优学生和艺体特长生培养,选拔组建高优学生班级,集中全市各学科高端教师进行辅导。加大高中自主招生和保送生改革力度,针对双一流高校的自主招生政策制定相应配套措施,持续提升高考自主招生质量和数量。完善高考、中考质量综合评估和奖励办法,强化激励措施。推进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石光中学争创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石狮八中、厦外石狮分校创建省二级达标学校,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厦外石狮分校建成泉州市特色高中学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6.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项目。推动高等职业院校应用转型发展,加强与省内高职院校衔接,争取引进一家优质公办高职设立石狮校区,加入职业院校联盟,拓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升学通道。围绕鹏山工贸“省级示范性现代职业学校”创建工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广泛开展校企合作,做强服装、汽修等品牌专业群,推进现代学徒制,培养具有现代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加强师生职业技能培养,力争在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中再创佳绩。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在石各高校、鹏山工贸学校。

      (四)学校建设扩容提质工程

      7.全面消除“大班额”项目。实施教育“补短板”工程,加快实小、大仑、五星、新湖、七小、八中、蚶江中学等中小学新改扩建项目。通过改扩建学校吸纳一批、新建学校承载一批、基层学校市直管转移一批、政策调控减量一批的“四个一批”工程,确保2020年消除中小学“大班额”。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建设模式创新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投入体制,创新资金投入方法方式,运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教育项目建设运营,提高项目的运作效率,确保至2020年完成29个教育类“补短板”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福建石狮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工程

      9.教育人才培育引进项目。市教育局每年拟定教育人才引进计划及用编需求,对符合我市教育卓越人才、杰出人才、高级人才引进条件的,采用考核等方式直接聘用;符合骨干人才、优秀人才引进条件的,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每年向6所部属师范院校招聘20~30名优秀毕业生,作为重点后备人才进行培养。持续实施“三名”工程,遴选、培养100名中小学教学名师、500名学科带头人、30名名校长、100名名班主任,进一步完善骨干教师梯队。搭建名校长专业成长发展平台,遴选参加“领航团队”等培训、跟岗学习、挂职锻炼;建设涵盖各学段各学科的名师工作室,开展学科建设指导、骨干教师培养、教育教学研究,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围绕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开展跨年度、分阶段连续递进式培训,搭建技能比赛平台,培养后备人才。返聘一批高优退休教师,引领带动提升青年教师专业专长。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教师队伍管理优化项目。实行校长履职情况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任用的重要依据;推行校长职级制,整合并增加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设立校长岗位薪酬;完善公开选拔校长制度,通过竞争上岗、交流提拔、公开遴选等多种方式选拔校长。按照培育“合格、骨干、卓越、领军”教师梯队要求,高质量开展教师全员培训;开展教学技能系列竞赛评比活动,以赛促培,提高教师的专业技能;研究制定教师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加强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落实编外合同教师管理规定,规范管理要求,稳定一支2000人左右的高素质编外合同教师队伍。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六)教学科研推进深化工程

      11.教师研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进市教师进修学校新校区建设,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整合培训、教研、科研、电教等资源,全面改善办学条件。依托高校、科研培养机构优质师资培训资源及市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教师研训基地,实现“平台共建、资源共享、业务共管”,更好地发挥市教师进修学校在全市基础教育的“研究、培训、指导、管理、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教师进修学校的基础建设水平和服务支撑能力,打造高水平的基础教育研训基地和区域教师发展中心。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教师进修学校。

      12.学科教研团队建设项目。配齐配强专职和特约教研员,建立专职教研员领衔的学科教研团队,实行项目化运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评。聚焦学校、学科课程与教学实施的关键问题,强化教科研活动策划与管理创新,发挥学科教研团队的聚合与引领作用,培育学校教研文化。推行学科教研、片区教研、主题教研,搭建教研展示平台,丰富教研形式,提升教研水平。成立毕业班学科指导组,研究新高考和新中考的命题趋势,提升教研实效。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13.课程课堂优化项目。对接新时代人才培养和新高考改革,建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教育相互衔接、前后连贯的课程体系。加强阅读培养,开发多样化的校本课程。围绕高效课堂,聚焦学科核心素养,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总结“学本课堂”“差异教学”“语文主题学习”等教改实验经验,改进教学方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手段,探索建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所有学生个性化发展的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教师进修学校。

      14.德育成效提升项目。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引领,以基础道德、身心健康、生命安全教育为重点, 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探索中小幼德育一体化、课程化、生活化。深入实施“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开发培育学校德育品牌项目,提升学校文化品位。开发整合社会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学生实践活动基地、班主任专业化建设,加强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的统筹协调,全面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文明办、团市委、妇联、关工委。

      (七)督导评估跟踪监测工程

      15.督导队伍建设提升项目。理顺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推动教育督导室由参公单位转为事业单位,适时积极向上争取升格为科级单位。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根据精准督导、常态督导的要求,加强专业培养培训,明确各类督学权责,建立专兼职结合、老中青结合的数量充足、更加专业、活力更强的督导队伍。创新督导工作机制,整合各类督导主体、工作载体等资源,创建高效“大督导”格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质量监测评估优化项目。推行管办评一体化,强化教育质量检测,在石狮市教育督导室加挂石狮市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牌子。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深化“增值评价”改革工作,对各学段进行全学科、常态化的质量监测,做好现状分析、归因分析和对策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教育管理、教育教学和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发展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智慧教育融合服务工程

      17.信息技术应用提升项目。开设“同步课堂”,抓好农村中小学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录播)教室、优质学校与农村中小学间的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教室建设,实现城乡学校远程同步、资源共享。深入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增强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积极探索实时互动、翻转课堂、移动学习等信息化教学模式,推动形成“课堂用、经常用、普遍用”的信息化教学新常态。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18.“智慧平台”建设项目。设置“在线课程”,建设分布式本土化的“优课”“微课”教学资源,构建师生共联共享机制。搭建“网络教研平台”,分学段分学科设立微信公众号,汇聚教学设计、课件等教研资源,实现线上线下互联互通。建设智慧教育门户网、基础数据库、教育资源库以及智慧教育云平台,运用大数据辅助教学管理,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实现“精准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九)学校品牌打造提升工程

      19.精品学校培育项目。实施“品牌学校”打造计划,立足学校自身传统和特色,制定“一校一方案”推进优校发展,在名师引进、编制配备、自主招生、资源辐射、后勤保障等方面集中力量支持品牌学校发展,分阶段打造一批品牌学校。启动“石狮市教育质量成果奖”等品牌学校、高优教师评选活动,选树学校示范典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学校科学治理项目。加强党员教师培养,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推动章程治校,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各单位组织开展涉及教育类的会议、检查、活动,须充分征求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切实为学校减负,营造良好的办学环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等各有关单位。

      (十)教育环境营造提升工程

      21.社会力量助力发展项目。充分发挥我市侨乡和民营企业发达的优势,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助力教育,成立石狮市教育基金会,设立面向全市的奖学、奖教、助教、助学项目,支持教育改革、教科研项目、改善办学条件等。规范教育捐赠校舍冠名管理,维护学校正当权益,兼顾捐资者的合理要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教育公益事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教育基金会。

      22.教育服务质量提升项目。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机制,把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性及资质列入重点治理范围,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全市培训机构管理。整合相关部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能,组建“未成年人保护联盟”,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十项措施,打造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模式,群策群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检察院、综治办、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局)、文明办、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市委、关工委、妇联,各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编办、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与的教育质量提升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协调研究解决教育质量提升重大问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

      (二)落实经费保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落实人才引进奖励政策,强化各级各类名优骨干教师培育经费保障,将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项目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支持开展品牌学校、名优教师专项评选,奖励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教育局。

      (三)稳步推进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建立项目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教育质量提升三年行动目标纳入各相关部门、各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度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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