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0300-2022-00004
    • 主题分类: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13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22〕4号
    • 发布日期:2022-01-30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时间:2022-01-30 16: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狮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全民健康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十三五”期间,我市扎实推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发〔2021〕1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1〕3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的通知》(泉政文〔2021〕63号)精神,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更高水平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与健康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为落脚点,以“亲民、便民、利民、共享”为导向,以优化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为突破口,以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为抓手,全面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超越,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提供健康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推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等化、智慧化,推进全民健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具有地域特色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形成覆盖全城域、全人群、功能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成特色鲜明、惠及全民的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实现市民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健身设施举步可就,健身组织充满活力,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指导普及有效,融合发展成效凸显。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2%,实现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超过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35名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地数量达0.9块。 

      全民健康素质普遍增强。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5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42%以上,城乡居民国民体质达标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学生在校内外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锻炼活动,在校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达91%以上。 

      全民健身设施更加完善。多种渠道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机关、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公众开放。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100%,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各镇、行政村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 

      体育社会组织更加健全。加强制度、法规建设和管理模式的改革创新,明确与体育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完善对体育社会组织的监督制度,加强监管,加大扶持力度,督促、推动体育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提高“品牌效应”,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全民健身运动中的地位与作用。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活跃。以市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龙头,开展各级各类丰富多元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动和利用社会资源办赛。打造1~2个泉州市级以上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5个石狮市级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每年举办20场以上市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青少年体育水平不断提高。加速体教融合进程,有效整合体育教育资源,完善项目布局,依托名校构建小-初-高一条龙联合培养的管理运行机制,联合举办市级青少年系列各项目比赛;做大做强省(市)体育传统特色校的网络布局;落实对贡献突出的优秀体育教师(教练)及优秀运动员奖励制度。 

      健身服务业快速发展。推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与体育产业融合发展。大力扶持发展体育服务业,逐步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体育消费支出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扎实做好安全检查与疫情防疫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体育行业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创造安全稳定的全民健身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 

      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与国家、地方现有的相关政策、目标、任务相衔接,逐步形成形式多、方式巧、途径新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体系。以争创国家级全民健身模范市为目标,以“亲民、便民、利民”为标准,以适应群众的健身需求为导向,加快城乡公共体育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建设。引导广大群众树立以健身促健康的新理念,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推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搭建全民健身激励平台,建立对应激励机制,拓展激励对象和范围;充分发挥体育在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深化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 

      进一步拓展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空间。继续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健全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大力推进城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推进农村公共体育设施全面提档升级。重点加强便民、利民、惠民的中小型全民健身设施、户外多功能球场建设,聚焦群众健身需求,加强游泳池、羽毛球场馆建设。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套要求,盘活城乡空闲土地,利用“金边银角”,补齐现有设施短板,丰富设施种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投资新建小型化、多样化的公共体育设施,或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改建体育场馆。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逐步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有序开放,并统筹考虑增加应急避难(险)功能设置。 

      将街头体育公园(口袋健身公园)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改进公共体育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市区拆迁改造后形成的“金角银边”及可复合利用的土地空间资源,推动街头体育公园建设,力争新建80个项目,包括全民健身路径、智慧健身驿站、各类运动球场(篮球场、小型足球场、气排球场、门球场等),鼓励多场合一、一场多用,方便群众就近锻炼。 

      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落实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或成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公司,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和维护管理,完善建管并重长效机制。推动公共体育场馆智慧化改造工程,提升社会服务功能和运营效率。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局、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增强体育社会组织活力 

      加大政府对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督促、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积极探索“体育社会组织+品牌活动+基层党组织”新模式。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实体化改革,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的能力水平。 

      重点支持体育总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老年人体育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和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发展;重点扶持基层群众广泛参与的单项和综合性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注重培育网络、社区、草根等非正式体育社会组织的成长、转化;重点培育一批知名度高、示范效应明显的品牌体育社会组织,给予政策倾斜,激发组织新活力、新动能。通过政府购买体育服务的方式,引导和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或体育服务产业承担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和服务职能,释放和挖掘这些组织或产业举办赛事的潜能。支持体育社会组织或体育服务产业为学校体育提供指导,为缺少体育师资的中小学提供相应服务,共同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鼓励体育社会组织“走出去、请进来”,开展篮球、武术、舞龙舞狮等国际性或区域赛事活动,促进民间体育文化交流活动。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四)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以全民健身运动会为平台,充分发挥区域自然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健身跑(走)、球类、游泳、登山、自行车、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支持举办武术、舞龙舞狮、狮阵、龙舟等具有闽南文化底蕴和地域特色的民间民俗传统项目,培育扶持具有引领时尚消费的帆船、帆板、摩托艇、风筝冲浪等海洋(海上)运动项目。依托传统节庆、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活动,精心打造“闽台对渡”等具有“海丝”特色的全民健身自主品牌赛事。 

      充分利用协同发展的政策优势,提升全民健身品牌赛事能级水平,放大赛事效应。发展传统项目,打造特色项目,形成“一镇(街道)一品、一镇(街道)多品”群众体育赛事格局。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支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办赛主体依托资源优势,面向基层,自主设计,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参与面广、影响力大、可持续发展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扩大参与健身人数,提升赛事活动水平。  

      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组织、承办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并给予扶持和提供保障服务。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注重“互联网+体育”应用,打破传统线下比赛的时空限制,举办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赛事,开拓新时代全民健身线上线下互动新模式。 

      推进“体育+旅游”项目。利用旅游业态转化体育产业价值,形成体育旅游产业基地。以峡谷路体育公园为龙头,同步做好宝盖山、六胜塔、黄金海岸、红塔湾、华山古民居、八卦街等景区健身设施的配套建设,高质量改造提升体育中心场馆,每月至少开展一场中小型全民健身比赛或活动,每年举办3~5场大型全民健身赛事,在相关景区适时表演龙狮、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争创国家级体育旅游示范基地。 

      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提升全民健身指导能力  

      创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供给模式。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探索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支持医疗机构、社会力量、高等院校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点和健身服务站点等,推动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和国民体质监测常态化。推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人才培养的衔接和互通,形成大健康人才培养的良性互动。探索以政府主导、街道社区提供场地资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高校组建专家团队四位一体的“体医融合”运动健康促进新模式,推行“运动处方”。丰富疫情常态化下科学健身方式,以线上形式推动科学健身方法普及,提高城乡居民体育健身科学素养。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依托市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加强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管理,培养立足基层、服务百姓的公益性项目型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分发挥高校体育专业的功能与作用,在闽南理工学院体育学院设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定期分级别开展培训,扩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切实提高指导员专业水准,进一步优化指导员等级结构。支持有条件的体育社会组织和俱乐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认证工作,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规范化、专业化。抓典型社区、树典型人物,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活动,完善指导员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与旅游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和健康局 

      (六)推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体教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体教融合联席会议机制。支持社会体育组织选派专业人士为学校体育提供指导,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整合资源,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体系;科学布局,将体育传统校和体育特色校合并更名为“体育传统特色校”,进一步激活网点学校的功能与作用;构建“小-初-高”联合培养体育人才体系,打通优秀体育人才成长和上升通道。 

      推动体卫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体育和卫健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健康促进模式,推进建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协同机制,加强对不同职业人群、不同年龄段人群运动健康促进、运动伤病预防、体质健康干预和指导,推动形成体卫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新模式。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老年体育健身设施的功能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运动康复中心、运动康养基地等体卫康融合实体机构。 

      促进体旅融合发展。将体育作为旅游提质增效的有力手段,充分发挥我市山海、江湖等自然资源,推动山地户外营地、汽车自驾运动营地、露营地等运动项目设施与旅游深度融合,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精品赛事和精品景区。依托泉州历史文化名城、闽南文化、海上丝绸之路等资源优势,打造徒步、骑行、定向、马拉松、海上泼水节、狮阵、舞龙舞狮系列赛事,促进赛事体验与文化体验、旅游等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为建设“海丝名城”先行示范。加强体育与文化、养老、商业、乡村振兴等融合互通,拓展服务内容、延长产业链,促进体育消费。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局、民宗局、妇联、残联、老体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推进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发展 

      广泛开展青少年、老年人、职工、妇女儿童、少数民族、残疾人等人群健身活动,打造赛事活动品牌。深化体教融合,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和校级、镇级、市级的青少年赛事体系。推广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推行工间健身操、健身气功等,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经常性职工体育赛事。关注老年人群体体育活动,落实推进“老年人体育强市”创建工作。关爱残疾人体育,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举办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单项赛事活动。  

      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老干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安局、教育局、农业农村局、民宗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老体协,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传承弘扬体育文化和对外交流 

      传承弘扬传统体育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中华体育精神。加大对“狮阵”和“海上泼水节”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的保护、推广和创新,加强对国家级“武术之乡”品牌的维护与建设。深入研究与发展狮阵文化,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狮阵项目,建立龙狮运动训练基地,不断完善龙狮文化的推广与传承;积极推动舞龙舞狮、狮阵、五祖拳等地方传统武术进校园、进社区、进镇村,传承优秀传统体育文化。继续做好海上泼水节项目,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促进两岸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 

      开展全民健身对外交流。积极融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依托海丝文化交流工程,主动对接东盟、非洲、欧洲、中亚等海丝沿线国家(地区),培育具有“海丝”特色的国际精品体育赛事,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依托侨乡优势和石狮台湾特点,开展与东南亚华侨的体育交流,探索石狮台湾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径,加强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和研学活动,开展武术、舞龙舞狮、象棋和狮阵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交流合作。 

      责任单位:市侨联、文化体育与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重点工程 

      (一)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程 

      贯彻新时代发展理念,以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增强城市发展活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和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推进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工作,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超越。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创建国家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 

      责任单位: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工程 

      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中的职责职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投入,建立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政府购买流程;加强对承接主体的审核、监督与约束,实行严格的业绩评价考核制度,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落到实处,实现效益最大化。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财政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公共体育场馆建设与服务智慧工程 

      依托省、泉州市数字体育服务平台,打造以健身电子地图、赛事活动、体育社会组织、健身指导等事项为核心的综合信息化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体育信息资源的共享;积极推进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完善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官方网站、电话等多种渠道开放预约,并做好信息登记,确保进出馆人员可追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入馆限额。提高体育场馆智能服务适应老年化水平,保留人工窗口和电话专线,为老年人保留一定数量的线下预约进入或购票名额。对开放式室外健身设施,管理者要进行必要的人员流量监测,发现人员过度聚集时应及时疏导。 

      责任单位: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教育局、大数据管理局  

      (四)体卫融合惠民工程 

      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将体卫融合服务机构向基层覆盖延伸,支持在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以社区为基础,推动成立市、镇两级由“医疗机构+社区机构+体育机构”组成的“三位一体”社区健康促进协会,探索组建体卫交叉培训专家团队,试点推进体卫融合社区体育健康促进项目,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均衡布局,健全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科学健身指导的方法和途径,鼓励社会力量建设运营体卫融合实体机构。到2025年,力争创建体卫融合示范社区10个以上。 

      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推进 

      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作为依法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全民健身作为关注民生、服务民生以及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并与现有的政策、目标、任务对接。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各行业要结合实际,根据职责分工,强化统筹协调,落实相关责任,把全民健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到2025年,市全民健身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镇(街道)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和调查,形成报告上报市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 

      (二)加大财政投入,拓展多元机制 

      确保全民健身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年财政人均全民健身事业经费8元以上,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体育消费。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机构、个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资助捐赠,落实现有所得税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三)强化人才支撑,助力全民健身工作 

      加强全民健身工作队伍建设,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能力提升、结构优化作为推进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基础性工作。注重体育人才智库、创新团队建设,加大对基层各类人才培训力度,出台招才引智配套政策。加强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积极引导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以及其他领域人才为全民健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推动通过直接引进、公开招聘、挂职等办法,畅通体育管理部门、体育社会组织、企业等各方面人才流动渠道,保障全民健身工作有充足的专(兼)职人员。通过开展各类培训服务,提升体育产业特别是体育服务产业人才的专业素养,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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