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20-00032
    • 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5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20〕22号
    • 发布日期:2020-07-01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7-01 16:49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有关单位 

      《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25 

      (此件主动公开) 

     

    石狮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等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专业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推行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管理 

      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对照上级制定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930日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于202010月底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目录至少应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同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本系统职责变化情况,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规范建设基层政务公开平台 

      1.发挥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政府网站作为我市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设置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各镇(街道)、各部门要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优化本单位网站栏目设置,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按照《福建省促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七条措施》要求,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促进政府信息广泛传播、政务服务便捷可及。进一步用好传统媒体,充分发挥石狮日报、石狮广播电视台等传播渠道的重要作用。 

      3.加强线下阵地建设。各镇(街道)、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政务公开栏,不断优化栏目设置,让权力运行更加阳光透明。市政府办公室定期征集各单位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重要政策文件,集中公布在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提高公众知晓率。依托市档案馆、图书馆及市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的窗口单位,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优势互补、融合发展。 

      (三)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 

      1.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公文管理要求,规范政府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用好用活石狮市电子政务业务网,鼓励挖掘新功能,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要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况变化可以公开的要及时公开。 

      2.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全流程管理,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各环节工作制度。制作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明确各环节流转时限,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以及《石狮市政务公开工作手册》执行,做到有申请必有答复。 

      3.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职责权限,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度。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进行解释说明,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4.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认真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创新解读方式,提高解读质量。要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要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 

      5.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各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有效衔接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要对应一致,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1.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类事”等综合办事信息公开。编制“办事一本通”,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常见问题、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等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途径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2.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统筹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联通和数据互联共享,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加强信息精准推送,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工作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规范我市在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颗粒度”,推行“一件事”套餐服务,推动在线服务平台从“能用”向“好用”转变,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依法依规。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三)鼓励先行先试。支持宝盖镇、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作为泉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新示范点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探索,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组建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提供经费保障,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有序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五)加强监督考核。各单位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情况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对所负责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落实工作开展专题培训、督促指导和跟踪评估。市政府办将实时跟踪落实情况,并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附件:1.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小组名单

              2.石狮市26个试点领域责任分工表

              3.石狮市基层“两化”工作各责任单位工作专班及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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