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20-00048
    • 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8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和飞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20〕45号
    • 发布日期:2020-09-11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和飞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的批复
    时间:2020-09-11 09:58
    市农业农村局: 

      你局《关于报请市政府审批石狮市和飞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的请示》(狮农〔2020〕9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原则同意石狮市和飞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新办水域滩涂养殖证的申请,使用面积3.3337公顷(养殖用地界址图详见附件),使用期限自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市农业农村局要监督石狮市和飞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推广高效、生态、安全的养殖模式,加强管理,确保养殖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 

      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石狮市和飞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用地界址图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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