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22-00017
    • 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3-27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泉州港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4#泊位扩建工程用海面积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22〕23号
    • 发布日期:2022-03-30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变更泉州港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4#泊位扩建工程用海面积的批复
    时间:2022-03-30 11:33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变更泉州港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4#泊位扩建工程用海面积的请示》(狮自然资〔2022〕6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变更泉州港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4#泊位扩建工程的用海面积。变更前用海面积为1.0617公顷,其中码头平台用海0.5071公顷、停泊水域用海0.5546公顷,详见《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港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4#泊位扩建工程项目用海的批复》(狮政综〔2021〕98号);变更后用海面积为1.0712公顷,其中码头平台用海0.5166公顷、停泊水域用海0.5546公顷(变更后的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你局按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泉州港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4#泊位扩建工程变更后用海范围表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泉州港泉州湾港区锦尚作业区4#泊位扩建工程变更后用海范围表

      序号

      申请单位

      用海面积

      (公顷)

      CGCS2000坐标系

      序号

      纬度(B)

      经度(L)

      1

      石狮市华锦码头储运有限公司

      1.0712

      1

      24°43′09.360″

      118°44′18.251″

      2

      24°43′09.953″

      118°44′18.904″

      3

      24°43′09.669″

      118°44′19.457″

      4

      24°43′10.034″

      118°44′19.886″

      5

      24°43′10.326″

      118°44′19.565″

      6

      24°43′10.510″

      118°44′19.765″

      7

      24°43′10.524″

      118°44′19.781″

      8

      24°43′12.620″

      118°44′17.508″

      9

      24°43′11.335″

      118°44′16.097″

      10

      24°43′11.930″

      118°44′21.326″

      11

      24°43′14.016″

      118°44′1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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