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22-00027
    • 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27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备注/文号:狮政函〔2022〕9号
    • 发布日期:2022-05-09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3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2-05-09 10:28 阅读人数:1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推动创建国家级渔港经济区的建议》(第1039号)收悉。我市办理意见如下: 

      郭培源代表所提的建议与我市渔港经济区规划不谋而合,我市目前正有序开展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申报工作。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是在建设现代化渔港的基础上,密切结合城镇建设和产业聚集,形成以渔港为龙头、城镇为依托、渔业为基础,集渔船避风补给、鱼获交易、冷链物流、精深加工、海洋药物、休闲观光、城镇建设为一体,区域产业结构平衡、层次较高、辐射效应明显的港产城一体化沿海现代渔业经济区,是渔区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我市积极推进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创建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成立工作专班。石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渔港建设和国家级渔港经济区申报工作,早在2017年即成立渔港经济区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各有关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合力推动渔港经济区建设。 

      二、启动创建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省海洋与渔业局要求,沿海渔港经济区申报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除渔港及渔业产业条件须符合渔港经济区申报条件外,县级人民政府要正式印发辖区内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同时组织编制完成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项目三年期实施方案。2021年10月,我市与福建省水产设计院签订合同,开展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省水产设计院编制团队多次来我市调研前期工作,深入沿海各镇收集渔港相关素材,目前已形成规划初稿。2022年4月,我市确定福建省水产设计院为《石狮市渔港经济区项目三年期实施方案》的编制单位,目前各项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力争2022年6月底前向农业农村部申报国家级渔港经济区项目。 

      该项目获批后预计可获得农业农村部补助资金2亿元,目前相关申报和资金申请工作正紧锣密鼓进行中。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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