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24-00005
    • 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15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24〕7号
    • 发布日期:2024-01-22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4-01-22 10:09

    中共石狮市委:

      2023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省、泉州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工作新局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国共产党石狮市第八次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建长久机制强化韧性治理”,进一步铸牢法治政府建设基层基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组织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全市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研究部署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等重大法治工作,到政法工作部门调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讲授法治课1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并组织学法2次,市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法7次。

      (二)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3年5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的通知》。2023年11月,召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全市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共5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述法并开展评议,实现述法对象考核全覆盖。

      二、深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我市组织开展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顺利通过省委依法治省办调研指导组的实地测评。2023年11月,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参评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三、持续提升法治政府服务效能 

      (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企业登记档案信息查询掌上办、率先上线并投用“企业歇业备案信息共享平台”、试行简单变更事项“免申即办”等改革举措,持续推动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近17万户。二是增强审批服务效能。打造重点企业全政务服务链,为企业提供设立、备案、经营范围规范等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审批服务量化积分考评制度,全面提升窗口服务质量。三是推进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工程项目“模拟审批”服务,实施工业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工业企业“零增地”改扩建项目规划许可改革(该举措被列为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四是强化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深化“i石狮”平台建设,上线奖补直达、小微融资、掌上证明等65个功能模块,“奖补直达”兑现企业奖补资金超13.25亿元、“小微融资”对接融资超12.4亿元。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自助查询渠道,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网上查、线上开、自助办。加强政企办电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线上“房产+用电”联合过户。开通“入学一件事”服务,为全市超2万名中小学生提供线上报名服务。“探索‘六个一’工作机制,数字赋能政府建设”创新案例,获评泉州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双十佳案例。

      (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互联网+监管”。依托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监管行为3066条。实施企业信用差异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降低抽查频率,对风险高、信用差的提高抽查频率。二是建立破产企业挽救与退市工作机制。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涉税事项办理的若干意见》,推动企业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办理便利化。组建专业执破团队,引导产能落后、拯救无望的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程序依法退市。三是聚焦防范化解新业态新技术风险。成立网络电商巡回法庭,为“丝路电商”新业态提供“线上+线下”涉网纠纷快速解决渠道。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12条举措,创新“法院+行业协会+商会”纠纷调解模式,高效审结涉企纠纷5500件、标的金额19.64亿元。深化执破直通工作,构建“法院+税务”联动机制,解决破产程序涉税事项办理问题,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41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行“驻点办公、定向指导、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工作模式,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仅28天。推动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11.2亿元,共发放各级专利补助惠企资金190多万元。

      四、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聚焦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3年,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14件,均及时向上级政府及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予以公开并进行政策解读。政府各工作部门、各镇(街道)向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27件。检查政府工作部门、各镇(街道)发文情况,4个单位5件规范性文件存在漏报备案情形,均已完成整改。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9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估8件。

      (二)加强机制建设,有效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石狮市人民政府与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成立“行政争议联动协调化解中心”,签署《行政争议诉源和执源治理机制建设合作备忘录》,有效推动溯源治理和执源治理。该中心成立以来,已化解行政争议4件,正在化解3件,有效降低败诉率。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三)完善行政复议机制,提升行政复议质效。规范案件在线办理,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实现办案全程留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8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100%,纠错率21.05%,调解和解率22.37%;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后申请人诉至人民法院案件10件,行政争议化解率95.61%。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强化镇(街道)执法力量配置。核增9个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事业编制27名,新配备13名法制审核员。开展行政执法专项调研督导,推动镇(街道)建立赋权承接机制,举办8次镇(街道)赋权事项专题培训,9个镇(街道)承接落实《福建省赋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中131项行政执法事项,共办结赋权事项案件326件。建立健全镇(街道)与市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完成赋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在全省首创开展“涉企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专项监督,整治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过度执法、不规范执法等问题,督导检查行政执法单位23个,走访被处罚企业8家,听取企业意见建议7条,评查行政处罚卷宗 129份,发出通报函9份,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1份。相关做法获法治网等媒体宣传报道。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镇(街道)和市直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公示的通知》 《石狮市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非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关于收集汇总行政裁量权基准及“四张清单”的通知》等文件,推动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四张清单”662项,运用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不予行政强制措施“四张清单”作出案件5987件,减轻市场主体经济负担479万元。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涉及联合抽查任务26个。印发《石狮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编制44个领域的78个抽查事项清单。开展双随机抽查(不含跨部门联合抽查)25次,抽查各类主体(项目)1011个,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8次,抽查各类主体(项目)1629个,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三)深入推进智慧监管执法。推广应用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实行统一采购,分五批为全市37个行政执法单位配备“闽执法”平台移动终端118台。组织2次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业务培训会。完成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身份认证注册、电子印章和电子证书申领、非税系统配置、赋权执法事项认领,镇(街道)共认领一体化平台赋权执法事项1139项,推动基层执法管理迈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

      六、稳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提交市政府研究的重大事项进行法制合法性审查,共审查法律事务119件(其中合同16件)。印发《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1件。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市政府新一任法律顾问3名,组织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培训会,共80人次参加。创新推广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履职留痕,实现全市38个党政机关和9个镇(街道)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共办理法律事务459件。

      (三)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是运用审计监督。采取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责任审计等方式,倒逼“一把手”审慎用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11人次,自然资源责任审计3人次。二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监督职能。检察机关共办理同步监督案件28件,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违法检察建议43件,对需要进行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68件,有力促进依法行政。三是坚持“数助治理”。扎实做好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会计师事务所挂名执业、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高发等深层社会治理问题,向有关主体发出司法建议18份并得到采纳反馈。

      七、持续深化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一是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打造石狮特色“枫桥经验”集群,形成“海上枫桥”“园区枫桥”“电商枫桥”“网格枫桥”四大特色,创新“订单分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模式,建立全市纠纷排查化解调度平台,全链条构建“纠纷清单流转,化解动态追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培育3个泉州市级金牌调解室、17个县级金牌调解室,5人被省司法厅评为一级调解员、3人被泉州市司法局评为二级调解员,蚶江派出所和锦尚派出所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有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群众安居乐业。二是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通过健全行政裁决制度、优化行政裁决流程、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等方式,全面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效,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7件,办结6件。三是打造“知产枫桥”治理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健全由法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参与的常态化对话协商机制,打造“法政企”三方联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共商知识产权保护事宜10余次,进园入企联合开展涉诉风险排查、纠纷矛盾调处等活动8次。

      (二)加快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个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28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市、镇、村三级实体平台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同时,将公共法律服务点延伸到工业园区、电商园区、行业协会,融入“党建+”邻里中心等领域,基本形成供给充分、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落到实处。印发《2023年石狮市直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46个单位213项普法工作责任。组织全市24个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评议活动。组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吸纳志愿者  1037名,开展活动30余场次。创新开展“您下单、我开讲”的“订单式”普法课堂、《锦绣说法》直播普法、“法润营商”普法沙龙等特色活动。开展“法治讲堂”活动100余场次,“法律八进”活动764场次。充分发挥媒体平台宣传阵地作用,播出法治相关电视新闻80多条、报纸报道380多条、新媒体平台推送340多次,在各级媒体刊发相关报道100余条。组织开展全市“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顺利通过上级“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

      八、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内容和部门职责认识有待加强;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缺乏专业执法经验,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九、2024年工作思路

      (一)深化法治示范市创建,发挥督查指挥棒作用。着眼于补短板、强弱项,夯实法治基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全方位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高行政效能,推进依法行政。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规范市场监管。持续推进“一件事”套餐改革,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改革措施,深化“模拟审批”服务,推动提升政务服务相关指标走在泉州市前列。提高“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水平,对行政检查、处罚等监管行为做到应录尽录,提高监管行为主项覆盖率。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为后续实施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奠定坚实的数据储备基础。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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