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24-00054
    • 主题分类: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7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祥芝镇海建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延期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政综〔2024〕97号
    • 发布日期:2024-10-18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祥芝镇海建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延期的批复
    时间:2024-10-18 10:53

    市海洋发展局:

      你局《关于报请市政府审批石狮市祥芝镇海建服务有限公司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延续的请示》(狮海〔202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同意石狮市祥芝镇海建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水域滩涂养殖证延期的申请,使用面积39.223公顷(水产养殖宗海界址图详见附件),使用期限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29日。

      二、市海洋发展局要监督该养殖企业推广高效、生态、安全的养殖模式,加强管理,确保养殖生产安全和水产品质量安全。请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石狮市祥芝镇海建服务有限公司水产养殖宗海界址图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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