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400-2021-00062
- 主题分类:人事信息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0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邱海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任〔2021〕14号
- 发布日期:2021-11-0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邱海涛同志任石狮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邱汉清同志任石狮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蔡建志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职务;
颜贻谦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长级),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李维本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林鸿阳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张光章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祥芝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蔡英贤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九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周俊彬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海防大队大队长,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永宁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蔡文强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海防大队政治教导员;
邱锂伟同志任石狮市看守所所长,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十五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李铭鐏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所长(正科长级),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政治教导员(正科级)职务;
黄文敬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张剑烽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十七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宋锋宁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所长,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朱俊伟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十四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汤文堂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宝盖派出所副所长(副科长级),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五中队中队长(副科级)职务;
蔡金田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永宁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宝盖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林辉煌同志任石狮市公安局锦尚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石狮市公安局湖滨派出所副所长(副科级)职务;
周美容同志任石狮市第三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蔡仲兴同志任石狮市蚶江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傅英英同志任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唐雪峰同志石狮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施养谊同志石狮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郑平仕同志石狮市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吴文献同志石狮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政治教导员职务;
免去张振友同志石狮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免去许峰柏同志石狮市公安局灵秀派出所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陈天取同志石狮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泽生同志石狮市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姚金土同志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副校长职务。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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