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1000-2016-00172
    • 主题分类: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9-08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16〕117号
    • 发布日期:2016-09-08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9-08 17:3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38号)精神,现将《石狮市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       


    石狮市推进基层综合性

    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提升我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落实任务

    (一)确立工作目标和任务。到2016年底,全市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改造提升工作全部完成。到2020年底,全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底,全市镇(街道)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实现宣传文化、青少年活动、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综合服务功能,形成一套符合实际、运行良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一支扎根基层、专兼职结合、综合素质高的基层文化体育队伍。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建设任务,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业务指导

    二、科学规划,分类推进

    (二)落实设施建设标准。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 160-2012)》和《福建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详见附件),立足实际、分期分批推进建设。我市5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改造提升工程已列入2016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必须在年底完成任务。鼓励各镇(街道)通过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推进综合文化站改造提升,不搞大拆大建。从2017年起至2020年,逐年把改造提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改造提升各辖区的四分之一,四年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完成。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以村(社区)文化室、村(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闲置校舍、办公场地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为基础进行集合建设,鼓励结合祠堂、旧民居等进行整合利用。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要设置技能培训站、群众文化舞台、科普活动站(室)、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健身路径、宣传文化长廊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搭建小戏台。结合实施全民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工程,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建设选址适中、与地域条件相协调的文体广场,要注重适应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使用需求。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建设任务,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建设资金,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三、准确定位,发挥功能

    (三)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各镇(街道)要按照《石狮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及责任分解(2016—2020年)》的具体要求,重点围绕文艺演出、党员教育、科学普及、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落实具体服务项目,明确服务种类、数量、规模和质量要求,实现“软件”与“硬件”相适应、服务与设施相配套,为城乡居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服务、管理任务,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四)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科技馆和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服务。建立以市级图书馆为总馆,镇(街道)文化站的图书室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图书馆服务体系;整合农家书屋资源,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建设基层体育健身工程,组织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积极组织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进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开展科普巡展。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服务、管理任务,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广播电视台、科协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五)发挥综合功能作用结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员教育的重要阵地,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以及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等基层信息平台的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讲、理论研讨、学习交流等党员教育活动。按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综合设置的要求,积极开展农民科学素质行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法治宣传教育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提高基层群众的科学素质和法律意识。同时,加强文化体育设施的综合管理和利用,提高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市委组织部、市农办、司法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五、丰富内容,创新方式

    (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群众更好理解、支持党委和政府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和乡贤文化建设,培育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引领社会风尚;利用当地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歌舞、传统体育比赛等民族民俗活动,打造基层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开展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综合素质。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等部门负责业务指导

    (七)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结合推动“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畅通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渠道,根据服务目录科学设置“菜单”,采取“订单”服务方式,实现供需有效对接。实行错时开放,提高利用效率。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积极开展流动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和区域文化互动交流等活动,推动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结对子”。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等部门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市级文化单位负责业务指导

    六、健全机制,提升效能

    (八)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市人民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承担主体责任,将把各级各类面向基层的公共文化资源纳入到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上来;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指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公共文化体育机构要加强业务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督促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快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市直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九)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制定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规范。建立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市里统筹规划,镇(街道)组织推进,村(社区)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结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围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奖惩措施等重点环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各种内部管理制度,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指导、审核

    (十)推动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管理。在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发挥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打造“一村(社区)一品牌、一月一主题”群众文化活动。健全民意表达机制,探索组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议事会、理事会、乡贤会等形式,吸纳有关方面代表、各界群众参与管理。把文化体育志愿服务融入城乡社区治理,建立由文化管理员、协管员与文化志愿者、社会体育指导员相结合的队伍,构建完善文化体育志愿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文化建设和管理,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做好推动、指导工作

    (十一)探索社会化建设管理模式。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力度,拓宽社会供给渠道,丰富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鼓励企业、个人、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以及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率先在城市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专业化运营。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动探索建设管理模式,市财政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审核、把关

    七、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十二)制订实施方案。各镇(街道)要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对接相关规划,结合新型城镇化、社区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总体思路、具体举措和时间安排,并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成效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区域的方案,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于每年年底对各镇(街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十三)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要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建设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根据我市实际,加强统筹规划,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示范点。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作用,落实对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资金预算,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各镇(街道)的建设进度拨付补助资金

    (十四)强化队伍建设各镇(街道)要按照规定要求,配齐配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现有编制总量内,落实每个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的要求,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两委”确定1名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加强统筹和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人员不足问题。推广设立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经验,扶持具有地域或民族特色的民间文艺团队和艺人,充实基层文化骨干力量;推进镇(街道)和村(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全覆盖,每个社会体育指导员具有不少于两项体育健身技能,努力实现以文化人才为牵引,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业务培训,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员编制,确保专职专干;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推荐文化、体育人才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

    (十五)强化监督检查。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动态监测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强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发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同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众满意度测评。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和使用中群众满意度较差的地方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牵头负责

     

    附件:石狮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

     


    附件

     

    石狮市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基本标准 

    内容

    标准

    面积

    标准

    1.常住人口5000人以上,建筑面积不低于260平方米;常住人口3000-5000人,建筑面积不低于230平方米;常住人口3000人以下,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

    2.村文体活动广场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有室外灯光篮球场和健身路径;社区文体活动广场300平方米以上,有健身路径或其他健身设施。个别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村(社区),可酌情安排。

    功能

    标准

    3.统一悬挂“XX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志,统一式样,悬挂在醒目位置。

    4.基本功能标准包括一个宣传栏(室外)、一个图书室(农家书屋)、一个多功能室、一个科普活动室、一个广播室、一个文体活动室、一套文体设备、一个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室外),主要用于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

    5.有条件的可设置历史文化展示室或乡村博物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或配套建设乡村剧场或设置戏台,为开展文体活动或青少年科技活动提供条件。

    时间

    公示

    6.在醒目位置公示活动内容和开放时间,便于群众参加活动。服务中心年开放时间在300天以上,每天开放6小时以上。

    免费

    借阅

    7.图书阅览室(结合农家书屋)面积40平方米以上,藏书2000册以上,报刊10种以上;与市级图书馆、镇(街道)文化站图书室建立联动关系,实现免费借阅。

    文体

    活动

    8.综合文体活动室面积60平方米以上,有棋牌、乒乓球桌(或台球桌、简易健身器材)和供业余文艺表演队伍使用的音响设备及其他演出设备(器材)等;有1个以上常年坚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在一定区域内影响较大的品牌文化活动,开展综合性文体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年不少于5次。

    党员

    教育

    9.开展政策理论宣传、学习交流等活动。

    科技

    普及

    10.组织开展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以上科普讲座或其他科普活动,每年围绕全国科普日、科技周等组织开展1次以上综合性科普活动

    普法

    教育

    1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多功能

    培训

    12.多功能培训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座位不少于50个,配备有电视机、DVD机和投影机等多媒体设备,并结合建设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应有4台以上电脑);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项目可安排在多功能培训室进行。

    传承

    传统

    文化

    13.利用历史文化展室(乡村记忆博物馆)服务平台,展示介绍当地历史文化沿革、乡土民俗,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此项目只要求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置)

    广播

    电视

    14.提供日常和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等服务。

    经费

    人员

    15.市、镇(街道)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核定并下拨补助资金。

    16.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有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7.所属群众业余文体团队不少于1个,每支队伍每年开展活动12次以上。

    18.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其他

    19.配合开展就业社保、养老助残、妇儿关爱、人口管理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20.建立完善文体活动档案,分门别类保存相关档案资料;建立《文化服务中心工作制度》、《文体活动组织制度》、《文体器材使用、保管制度》、《图书、报刊借阅制度》、《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等,形成完善的管理体系。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