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1000-2017-00242
    • 主题分类: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25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政办〔2017〕234号
    • 发布日期:2017-12-29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7-12-29 17:4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石狮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225  

     

    石狮市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构建科学合理有序的就医环境,提高全域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62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7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市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遵循“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目标,以提高市域内医疗服务能力为重点,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联合体建设、镇村一体化卫生服务和市域信息资源建设等一系列改革为抓手,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为突破口,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医疗服务网络、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上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市域内,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至镇(街道),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基本形成市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30%,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60%;出台《石狮市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实现市域内医疗联合体全覆盖;各镇(街道)至少新增3家实行一体化试点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所(门诊部、分院);建设影像检查、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中心和双向转诊、全域急救服务等平台。市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量占总诊疗量达65%以上。 

      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全覆盖;引进上级优质资源,完善与上级三级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全面推行一体化管理,实现村卫生所全部回归公益性;增设远程会诊、临床检验和病理检验等中心,完善市域医疗转诊分诊、医疗服务协作、医疗急救服务和服务信息等平台建设。“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成熟定型,市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量占总诊疗量保持在70%左右。 

      (一)基层首诊。坚持政策引导、群众自愿,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对于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 

      (二)双向转诊。坚持科学就医、方便群众、提高效率,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转诊。 

      (三)急慢分治。明确和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慢性病诊疗服务功能,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为患者提供科学、适宜、连续性的诊疗服务。急危重症患者可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 

      (四)上下联动。引导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重点,推动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分级诊疗运行机制 

      1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 

      市级公立医院主要提供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以及急危重症抢救和疑难杂症向上转诊服务,接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临床手术项目以一、二级手术为主,适度开展外转率高的三级手术。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城乡常住居民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和双向转诊服务,发挥治小病、管慢性病、转大病的功能。其中:(1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以及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职能,将超出服务清单和服务能力的患者及时转诊到上级医院,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病人;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满足当地群众需求的康复、医养结合等特色医疗服务。2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指导下,为辖区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诊疗服务、承担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的老年人、妇女、儿童重点人群入户随访、健康档案更新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完成政府安排的其他医疗卫生相关服务工作。 

      2.规范双向转诊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省卫生计生部门制定的分级转诊标准与指南。我市域内转诊启用双向转诊信息平台,患者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确因病情需要,符合上转指征,通过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向上转诊至市级公立医院;市级公立医院应及时通过信息系统确认接收,做好上转患者接诊工作,畅通绿色转诊通道。患者确因病情需要,符合上转指征,由市级公立医院指定专门部门(人员)负责向上(市域外)转诊,并做好记录。患者自行越级就诊的,原则上不予出具转诊单。市级公立医院符合下转指征患者或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患者,应及时通过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向下转诊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确认信息,做好接收下转患者相关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双向转诊过程中应探索建立转诊联席制度,做到无缝衔接,减少患者转诊等待时间。医疗联合体内上下转诊可探索更简便化的转诊服务通道。 

      市级公立医院应当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门诊号、检查检验号、住院床位等,优先接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患者。对需要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症和手术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二级以上医院要成立入院服务中心、检查预约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内设机构,负责向上转诊需住院患者的住院预约、床位协调和特殊检查预约等;对向下转诊患者,上级医疗机构要提供患者住院期间的诊疗信息和后续治疗方案。2018年,市级公立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门诊号源不低于30%;市级公立医院逐步取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门诊,将门诊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服务点等,进一步促进患者基层首诊。 

      3.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出台《石狮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推行家庭医生、全科医生签约服务,探索推行各级各类卫技人员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组建“全科+专科+健康管理”、“全科+专科+养老”、“全科+预防+护理”、“全科+专科+护理”等多形式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群众健康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健康评估与咨询、预约转诊、上门访视、家庭病床及居家养老等服务。完善签约医生的服务内容、绩效考核、医保支付等方面政策。以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选择部分诊断明确、治疗方法统一规范的病种,开展慢性病、妇女儿童保健卫生服务等一体化服务模式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签约居民的首诊机构,市级公立医院为签约居民双向转诊机构。 

      4.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出台《石狮市医疗联合体实施方案》,建立市级公立医院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与村卫生所的分工协作机制,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医疗联合体内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进一步探索市级公立医院集约化改革,扩大组建市医院医疗联合体,由市医院及湖滨街道、凤里街道、灵秀镇、宝盖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以及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永宁镇5个卫生院组成紧密型医疗联合体。鼓励不同等级、类别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医疗业务协同发展需求,组成纵向协作组织(松散型医疗联合体)创新人员管理机制,鼓励市级医院骨干医务人员定期到镇卫生院技术指导或兼任科室负责人,实行双主任制,促进人员双向流动。 

      5.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出台《石狮市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试点管理实施方案》,优化村级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新模式,逐步完善村卫生所管理和运行机制。 

      6.加强市域信息资源整合和建设。进一步推进分诊转诊信息平台,直接链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公立医院和上级三级医院等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行基层预约优先服务制度,探索引入互联网APP和移动数据网络供应商,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群医疗信息共享。依托区域平台建立卫生计生行政监管信息系统,完善在线医疗监管、服务监督、效能评估等功能,推进家庭医生在线签约、慢性病在线管理。 

      (二)大力提升市级医疗服务能力 

      1.提升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市级医院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的龙头作用,使其能够承担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急危重症、疑难杂症转诊等任务。加强五大临床薄弱专科(新生儿科、精神科、康复科、血液透析科、重症监护等)和五大核心临床专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等)建设。支持临床专科与上级重点专科学科合作共建,探索多形式合作模式,全面推行公立医院二级临床分科建设,鼓励开展符合功能定位的新技术新项目。整合基础学科资源,以微创技术为导向推进外科学科建设发展,在二级分科基础上推动内科外科化发展。 

      2.打造四大医疗协助平台。建设市域医疗转诊分诊平台,主动对接上级优质医疗资源,加强与省(泉州)级重点专科合作,加快推进急症医学科、神经内科、骨科、内分泌科、儿科、儿童保健和妇产科等重点专科建设。建设医疗服务协作平台,依托市医院建设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检查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依托妇幼保健院建设消毒供应中心。建设医疗急救服务平台,以市医院为龙头,会同妇幼保健院组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若干个基层医疗急救点,构建“公立医院-院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级急救服务网络,优化急救服务流程,提升院前急救技术水平。建设市域医疗服务信息平台,运用互联网+,实现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共享,上下联动,居民可查阅自身诊疗信息,提升自我健康管理意识和管理能力。 

      3.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动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建设星级预防接种门诊,设立慢性病专科门诊,全面改造门诊服务流程,组建中医药服务综合区,创建国家优质服务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倡导“一镇一品”(各镇、街道各创建一个特色卫生服务项目)的理念,突出结合区域卫生医疗资源情况和服务对象疾病变化特点,根据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设置,形成医疗特色服务,如蚶江镇卫生院慢性病综合管理、湖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服务综合区、锦尚镇卫生院精神卫生服务门诊点等。2018年,基本完成村卫生所达标建设任务;2020年,基本实现镇卫生院达到群众满意标准,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双达标,村卫生所设施、设备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强化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完善绩效考核和分配制度,确立镇卫生院法人主体地位,逐步建立责权对应的卫生院管理新体制。 

      4.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中医院建设,将湖滨街道、凤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泉州市中医联合医院康复针灸分级诊疗试点,引进上级中医优质资源。促进市级中医资源下沉,依托市中医学会开展中医名家巡诊活动,建设9个基层中医馆,加强中医药人员、设备和中药的配备,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传统中医诊所,推动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中医坐堂医诊所规范化建设。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在村(社区)开办中医诊所。开展互联网+中医诊疗服务试点 

      (三)健全分级诊疗保障机制 

      1.发挥医保引导作用。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石狮管理部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住院报销比例,拉开基层与不同等级定点医院,以及市域内、外定点医院的报销差距。按照分级诊疗规范要求从基层办理转诊以及符合下转指征到基层治疗的,实行差别化医保报销政策。降低中医药服务项目报销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鼓励开展中医药服务。 

      2.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逐步降低药品、耗材、检查等价格,逐步提高医务人员技术劳务项目价格。完善分级诊疗配套服务价格政策,制定签约服务价格,鼓励基层开展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服务。细化远程会诊项目收费,制定远程医学影像诊断、远程病理诊断等远程会诊价格,鼓励开展远程医疗服务。 

      3.放宽基层药品目录。为保证突发事件、急诊抢救、专科治疗的配药需求,在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的基础上,可部分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外、医保目录内的药品,甲类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年配备使用非基本药物品种数不得超过省级基本药物品种总数20%,乙类、丙类卫生院不超过15%。医疗联合体探索统一药品目录。为兼顾医保不同支付水平,满足临床双向转诊患者用药需求,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公立医院用药品种相衔接,放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用药使用范围,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限价目录或医保(新农合)目录作为基层用药目录,按相关规定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全部执行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行网上采购。 

      4.鼓励支持多点执业和区域注册。出台《石狮市医师多点执业和区域注册管理办法》,鼓励支持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兼职从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并获得相应报酬,使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能够享受上级医疗机构同等水平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生流动服务、病人本地就医。实行基层薄弱一级临床科室(如麻醉、妇产、儿科、医学影像、口腔等)市域注册机制,对于在基层多点执业、区域注册的医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给予工作上的支持。鼓励市域外专家到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报酬参照《石狮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狮财行〔201511号)执行。市级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报酬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日兑现,参照标准为中级职称不高于200/半天、副高职称不高于250/半天、正高职称不高于300/半天。 

      5.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委托医学院校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力争至2020年实现每万人口拥23名全科医生。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岗医师职位。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委托公立医院建立基层卫技人员培训基地,出台《石狮市基层医务人员定期轮训管理办法》,所有基层卫技人员每年至参加20规范化培训。委托第三方举办基层管理能力培训班,组织基层行政管理人员培训。所有新进临床医疗岗位的医师均须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继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卫技人员待遇,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鼓励在岗乡村医生参加成人学历教育,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落实乡村医生纳入镇卫生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6.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和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目标年薪制。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参照公立医院工资总额核定规定提出核定办法,提交市公立医疗机构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量与业务量保持协调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医院内部分配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范围内,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倾斜。 

      7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建立以工作量为权重分值的项目绩效考核投入机制,按门诊工作量和住院床日数补助相应经费,以工作质量、合理控费、第三方社会满意度、分级诊疗指数等为主要考核指标的财政投入绩效考核机制。市财政要准确核定和足额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和人员经费(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在编与非在编人员实行同岗同酬,落实卫生院卫技人员奖励和特岗医师津贴补助政策。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由市财政予以统筹保障。 

      四、时间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12月前。做好方案制定、宣传发动、教育培训、组织建设、流程制定等工作。 

      (二)试行阶段20181月至5。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疗联合体建设、镇村一体化卫生服务和市域信息资源建设等一系列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改革。 

      (三)完善阶段20186月至10。针对分级诊疗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正改进,优化方案。 

      (四)全面实施阶段(201811月至12全面推进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分级诊疗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量。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部门职责分工,共同推进分级诊疗各项工作。 

      (二)强化推动,利益共享。加强与上级医疗机构合作,推进市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联合体建设,在协作、帮扶等基础上推广医疗联合体等形式。建立纵向医疗联合体领导小组,推进医疗联合体内人、财、物融合,逐步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实现收入分配、人才培养、设备设施共建和共享。 

      (三)严格考评,不断完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泉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石狮管理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制度、基层首诊负责制和双向转诊管理。适时开展分级诊疗服务效果评价,根据开展情况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增强分级诊疗工作实效。 

      (四)广泛宣传,合理引导。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普及医务人员分级诊疗、双向转诊意识,以及分级诊疗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依托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充分发挥公共媒体等作用,开展分级诊疗制度宣传,通过对分级诊疗流程、医保报销差异、基层免费就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专家人员导向等政策性措施的宣传,引导群众自愿分级诊疗,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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