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1500-2022-00041
    • 主题分类:征拆迁工作
    • 发布机构:石狮市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4
    • 标题: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
    • 备注/文号:狮政〔2022〕8号
    • 发布日期:2022-06-14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的公告
    时间:2022-06-14 09:57 阅读人数:1

      因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建设需要,须对凤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占地面积约114533平方米的土地中涉及国有土地(40161平方米)上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现将上述用地范围内房屋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具体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部门: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石狮市凤里街道办事处 

      五、签约期限: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 

      具体签约事宜由石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石狮市凤里街道办事处办理。 

      正式签约前,被征收人可提前签订协议、腾空房屋。提前签约期限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 

      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期完成搬迁。 

      六、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七、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八、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石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改造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石狮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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