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01-3000-2014-00001
    • 备注/文号:狮政办函〔2014〕1号
    • 发布机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03
    石狮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03 10:37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3年度石狮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称“镇级政府”)、石狮市直各公开单位(以下称“市直公开单位”)、上级驻石各公开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3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大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石狮”政府门户网站(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814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1779,电子邮箱:ssxxgk@shishi.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 号)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质量石狮、二次创业”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优化提升公开服务,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良好成效,为建设更加时尚、更加精美、更加幸福的现代化石狮提供优质服务。2013年,全市39个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338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970条、不公开信息1334条。

    (一)完善工作机构,落实经费保障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保障必要经费,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单位务必配备1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工作人员变动时,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证工作延续。目前,除各单位的科级分管领导外,全市另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7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0人,兼职工作人员47人。

    (二)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印发《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的通知》(狮政办〔2013〕179号)、《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狮政办〔2013〕181号),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各公开单位职能分工,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单位,要求牵头单位加强协调、强化措施,各公开单位密切联系、全力配合,确保重点工作安排按时公开。

    (三)拓宽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

    根据省、泉州市考核指标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修订,规范公开格式,充实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对我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走进石狮”、“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5个频道的1000多个栏目进行梳理,并对行政审批系统、行政执法平台、信息公开系统、网上公开综合平台进行整合,为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府信息和公共服务。

    (四)加强效能督查,确保工作落实

    制定加快公文流转考评办法,完善政务公开评估细则,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公开责任单位绩效考评内容。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市监察局、效能办,通过网上随机抽查、系统后台监控等形式,不定期对各单位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发布的数量、质量和及时性,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答复情况、省报表报送系统的填报情况、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持续提高,各项工作较去年有较大进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23条,全文电子化率96.9%。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信息数3127条,全文电子化率96.7%。

    本年度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7条,全文电子化的信息数100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内容主要集中在重大项目建设、国土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

    本年度市直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27条,全文电子化的信息数2120条,全文电子化率95.2%,内容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教科文卫体、行政许可等方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职能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石狮市创建省级生态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本年度新增机构职能类信息224条,占6.9%。

    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意见》。本年度新增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95条,占6%。

    3.规划计划类信息。主要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专项发展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狮生态市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本年度新增规划计划类信息121条,占3.7%。

    4.行政许可类信息。主要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依据、申请程序、期限以及办理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远业海产养殖专业合作社海域使用权和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续期的批复》。本年度新增行政许可类信息362条,占11.2%。

    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主要公开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石狮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本年度新增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45条,占4.9%。

    6.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制度建设的工作意见》。本年度新增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81条,占2.5%。

    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国土资源利用与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环保保护、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信息,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统一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本年度新增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55条,占4.8%。

    8.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事业等方面的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全民健身实施方案(2011~2015)>检查评估办法的通知》。本年度新增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59条,占11.1%。

    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情况、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的信息,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的通报》。本年度新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31条,占19.5%。

    10.其它工作动态类信息。主要公开各级各部门重点业务、重大决策等工作动态信息,如《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定增长措施的通知》。本年度新增其它工作动态类信息961条,占29.7%。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

    公众通过“中国·石狮”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市直公开单位和镇级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申请公开”栏目,可向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开展“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方便广大市民办事。2013年,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140674次。

    2.公共查阅点

    进一步加强对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的公共查阅点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按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件,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2013年,提供公众查阅服务5224人次。

    3.政务信息

    通过《政务信息》专刊发布各种相关政府活动、经济社会动态等信息。

    4.其他公开渠道

    通过政务公开专栏和电子触摸屏,广泛发布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石狮日报、石狮侨报、石狮电视台、石狮新闻网、石狮广播电台的作用,多渠道发布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3年,各级各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其中网上提交申请的16件,占51.6%;信函申请的12件,占38.7%;当面申请的3件,占9.7%。分别为市政府办公室8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9件、国土资源局2件、环境保护局6件、监察局1件、交通运输局1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件、卫生局1件、锦尚镇2件,涉及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项目招投标、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历年累计,共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共依法答复31件,其中“同意公开”的8件,占25.8%;“同意部分公开”的4件,占12.9%;“不予公开”的10件,占32.3%;“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9件,占29%。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内容类别及不予公开原因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内部会议纪要,向上级的请示、报告件,以及与有关单位交流协商的函件,大部分属于商讨性的内部文件,涉及到尚未确定的事宜,故作“不予公开”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减免依申请公开31件费用总计259元,减免人数31人次,主要为文件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历年累计减免费用306.9元。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全市共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5件,未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公开时效仍需提高。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重视不足,未能将其作为一项常规性的工作来抓,导致信息未能按时公开、公开质量参差不齐。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主要表现为:一些单位公开的信息格式不够规范,信息内容不够完整;个别单位未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公开相关信息,主动公开信息没能及时发布;一些单位未能及时受理群众在网上提出的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建议;一些单位未按时填报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报表;有的单位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汇报材料。

    2.公开尺度把握不准,公开内容有待完善。部分非公文类的信息是否予以公开,一些非密级信息是否要以内部信息来处理,各公开单位在理解上仍然有所偏差,为规避风险,不少部门往往采取不公开的方式予以处理。特别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重点工作安排信息,个别单位仍未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

    3.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业务水平仍需提升。由于人手紧缺,目前各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多为兼职人员,且人员调整相对频繁,基层工作力量薄弱造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衔接不畅。同时,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特别是实行各公开责任单位自行审核、自行发布政府信息后,部分业务人员对发布系统操作技术还不够熟练,造成工作被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市将不断总结经验,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以建立健全依法、规范、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运作体系为目标,采取措施,加大力度,进一步深化完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丰富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及时部署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着力充实公开内容,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加强对各公开单位的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快信息公开配套保障建设,按时更新完善网页上的主动公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拓宽公开渠道。加快政府网站建设,对照《2013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专栏完整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合法性、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有效性。加强网上互动,认真做好网上咨询、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完善市档案馆及市图书馆公共查阅中心配套设施,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获取信息的便捷性。

    3.加强队伍建设。配足配齐业务素质强、有责任心的人员,促进各项公开工作全面、均衡、持续发展。加强对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突出加强对信息发布系统操作培训和指导,提高软件处理能力和效率。加强与兄弟县市的交流联系,组织学习先进经验。

    4.强化督促检查。持续加大督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市政府办公室与监察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终政府绩效考评的体系,实行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制度。积极配合上级组织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5.扩大成果应用。广泛开展宣传,鼓励引导社会公众、企业和其他组织参与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利用政府信息服务生产、生活。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高效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环境。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市政府办公室、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民政局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历年有所增加,但仍然偏少。虽然这一现象反映出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量逐年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逐步提高,但也侧面说明群众对《条例》的认知不够,我市对《条例》的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同时,各公开单位对依申请公开件数据统计工作有待加强。

    (三)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

    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234

    1442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943

    129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1

    4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12

            2.网上申请数

    16

    20

            3.信函申请数

    12

    16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1

    4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8

    2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

    5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0

    1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9

    1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4368

    1475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259

    306.9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5

    5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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