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1 09:53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8楼802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719606,电子邮箱:xxgkb886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2021年泉州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等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牵头统筹组织协调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落实到位,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公开内容信息86条,发布及时率100%。一是加强指导督促。指导督促各公开责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在公开内容及正文排版上进一步提升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公开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安全性。二是突出公开重点。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在市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20个、专题专栏16个,其中,“规划计划”专题专栏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历年规划(计划)59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题专栏发布相关信息29条,“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专栏发布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和我市疫苗接种安排情况信息346条。三是强化解读回应。指导我市相关单位在市政府网站发布各类解读稿48份;积极推动解读创新,指导相关单位制作《石狮市加快推动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关于推行惠企资金线上直达兑付的实施方案》等政策图解5份,开展在线访谈9场次、新闻发布会2场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办印发《石狮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完善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分类制作程序处理文书7种、实体处理文书19种,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我办全年共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8件,按时办结12件,延期办结6件,受理方式主要包括信函申请8件、当面申请6件、网络申请4件。其中:“予以公开”6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3件(涉及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无法提供”5件(我办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处理”1件(申请人对同一内容进行重复申请)。2021年,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1件,目前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整理汇总后移交市档案馆、图书馆,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对拟公开上网的政府信息,认真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2021年我办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463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窗口作用。加快推动市政府网站规范化、集约化建设,按规定统一了政府信息专栏名称和格式,实现法定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充分运用政府网站实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权威优势,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二是整合政务新媒体矩阵。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账号,目前全市正常运行的微信公众号35个、微信视频号1个、微博1个、抖音号1个。三是指导线下服务专区建设。协调督促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和“惠企政策查阅”服务专区,政务公开专区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配备查询一体机,由专人提供咨询引导、免费打印复印等服务;“惠企政策查阅”服务专区收集整理各级各部门陆续出台的各项惠企政策43项,着重展示各项政策的申报条件、补助标准及政策依据等内容,分类排列,为广大企业及相关人才提供便捷查阅和申报指导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不断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督促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我市市级26个试点领域和9个镇(街道)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于2020年11月15日前在市政府网站公布,2021年来各公开事项实行动态调整,我办实时跟进,指导督促各单位加快推进建设全市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巩固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成果,进一步完善和拓展“26+N”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按公开要素不断更新完善各领域栏目动态信息,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二是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牵头整理完善《石狮市解读回应工作制度》《石狮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石狮市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石狮市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制度》《石狮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工作制度;委托第三方建设石狮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三是指导强化队伍建设。2021年是换届之年,各单位人员变动大,我办及时强化同各单位的互动交流,组织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共80余人参加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业务视频培训班,指导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交接和衔接,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监督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策解读的形式不够多样。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部署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对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要求,加大通报力度,对不规范公开、不按时公开、不依法公开的单位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二要进一步增强解读实效,多运用图表、动画、音频等形式展现,使解读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可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办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1年我办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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