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15:40

      本年度报告由石狮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ish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狮市八七路公务大厦8楼802室,邮编:362700,电话:0595—88660098,电子邮箱:xxgkb8862@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梳理形成《2022年石狮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有力推动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涉及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疫情防控、稳就业保就业、企事业单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政务信息6924条,总访问量27.7万人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公开内容信息609条;设立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24个、专题专栏22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按时办结44件,延期办结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受理方式主要包括网络申请27件、信函申请17件、当面申请4件,其中:“予以公开”17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20件、“不予处理”1件。2022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8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6件,其中二审尚未审结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市制作、获取政府信息3641条,同比下降2.5%。一是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认真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二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2022年我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33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39件,已规范网络文本格式,优化数据下载功能,方便群众自行下载查阅。三是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2022年全市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8份,其中解读材料38份、解读产品17份、媒体评论文章3份;开展在线访谈11期。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目前市政府网站已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正常运维的政务新媒体共37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4个、微信视频号1个、微博1个、抖音号1个。二是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设有自助查询区、资料阅览区、申请接收区、政策咨询区等功能区,并上墙政务公开专区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内容。三是充分运用便民服务平台。利用“i石狮”实现全市各类掌上便民惠企服务的入口聚合,目前“i石狮”已建成10个主题服务版块,总点击量超800万次,“i石狮”亲清平台项目荣获泉州市“赋能营商环境十大数字化应用”奖项。10月25日,“i石狮”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在中国国际电视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增长》中播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该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和社会公众评议体系。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成立石狮市突发事件敏感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和新闻办,2022年我市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全市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参加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应用视频培训,共57人参加培训会。在泉州各县(市、区)率先建设石狮市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督部门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三是开展“回头看”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单位,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落实,2022年全市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2

      33

      23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09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3741

      行政强制

      117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601.4335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4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1

      0

      0

      0

      0

      1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3

      0

      0

      0

      0

      1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3

      4

      0

      0

      0

      0

      4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5

      0

      0

      8

      0

      0

      1

      0

      1

      3

      0

      0

      2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大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仍有一些距离。一是群众期盼通过政府信息公开解决实体诉求的意识日益增强,涉诉涉访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所增加,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有待加强。二是有的政策解读内容仍不够深入,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较少。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开机制。一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开透明度,更好地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二是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多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宣传效应,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市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全市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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