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6-04 10:10

    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确保送交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现将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送交时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于每月5日和20日(节假日顺延)分两次集中送交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以下简称“两馆”),电子文本与纸质文本同时送交,做到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

      二、规范送交方式。各单位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需填写《政府公开信息交接文据》(一式两份),分别由送交单位和“两馆”加盖公章并保管,确保政府信息及时送达。

      三、规范送交内容

      (一)制作送交信息目录表(详见附件1),注明送交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一并送交“两馆”(各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两馆”未收到信息目录表即视为超期送交或未送交。

      (二)送交的信息必须是文件原件,原件上注明索引号及主动公开标识。索引号及主动公开标识应当印刷或打印在信息原文上,不得手抄(可以另外打印索引号条进行粘贴)。

      (三)送交“两馆”的电子文本统一为CEB或PDF格式(其他格式不再接收,送交前请自行转换格式)。送交“两馆”的电子文本用压缩软件打包后,统一报送至政务网“两馆”内部邮箱。“两馆”于年底分别对各单位全年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文本刻录成光盘并存档。

      四、健全撤换程序。已送交“两馆”的政府信息如需撤换,应当以正式公函报市政府办公室,附上需撤换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各2份,经审核后转“两馆”处理。未经市政府办公室审核的,“两馆”可拒绝撤换相关信息。

      五、加强监督考核。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6〕202号)(详见附件2),“两馆”要建立完善政府信息接收制度和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制度,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政府信息送交情况和查阅利用情况汇总至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各单位政府信息送交“两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附件:1.政府信息送交目录表   

            2.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

     

      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