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3-02-02 11:21 浏览量:

  2022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规范,致力打造法治城管,全面建设“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规范、保障有力、形象良好、人民满意”的城管执法队伍,不断提升城市管理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现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标准,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赋权镇办行政处罚事项情况。 

  1、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重新梳理的权责清单,于1月12日下发《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其中行政许可30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247项、行政强制16项、行政征收8项,行政监督检查33项,其他行政权力11项,其他权责事项28项。同时根据调整的权责清单制定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 

  2、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部署要求,参照省委编办印发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范本,配合编办确定第一批赋权镇办的事项,其中涉及我局职责57项行政处罚,并于2022年6月25日进行公告。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情况 

  1、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 

  2022年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保留6件、适时修改6件、废止失效1件。 

  2、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对草拟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政府办公会议题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2022年审查规范性文件7件。 

  (三)“放管服”工作 

  1、积极推进“五个办”工作。 

  依托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市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和石狮统一认证平台,结合窗口人员常态化素质培训,切实做到有件马上办,全部55个事项均可达到网上办、一次办,店招广告及临时占道做到就近城管办。 

  2、完成事项标准化工作。每日紧跟省级清单变化,确保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目前我局全部审批事项均符合省级清单要求,部分事项审批材料和审批时限更是优于省级要求;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也在积极开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和“一件事”集成套餐的设置探索。 

  3、出台《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石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模拟审批操作细则的通知》提高工作效率。 

  细则出台后,受到各方关注和好评,有效提高了审批效率,为申办企事业单位节省了时间成本。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互联网+监管”录入双随机年度计划,录入检查结果,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双随机检查结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每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5、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2022年1月至11月共办理告知承诺事项144件,其中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73件,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28件,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县级)31件,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6件。 

  (四)开展“法治讲堂”活动和执法人员培训活动。 

  1、开展“法治讲堂”活动和执法人员培训活动。 

  制定全局学法用法计划,做到中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实施相结合,确保依法治理工作长抓不懈。我局于3月7日制定了《石狮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法治讲堂”暨行政执法培训方案》,按照计划分别于2022年7月22日上午,邀请专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陈鹏腾同志进行讲座,讲座内容为《从行政诉讼理念谈规范行政执法》;于11月24日下午,由城市管理局局长张尚炬对《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以下称《规范》)进行授课,通过对执法纪律、办案规范、装备使用规范、着装规范、仪容举止和语言规范等方面进行解读。同时于8月23日组织相关执法人员下午对赋权镇办的行政执法事项专项培训,针对赋权的57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解读。通过授课和培训、实际案例解析等方式,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等办案环节、案件办理程序以及对自由裁量权的具体应用等进行指导。 

  2、组织落实上级各类学习要求 

  落实《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的通知》要求,于8月份组织所有行政公务员(含参公),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报名参加线上培训课程,结业率100%;组织执法人员线上观看庭审现场,同时根据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线下现场庭审。 

  3、党组中心组学法 

  根据我局普法计划要求,党组中心组每季度开展学法活动。目前已开展3期,分别学习了《民法典》、《国家安全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1.开展宪法宣传周相关活动。(1)联合城管办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2)通过局LED显示屏、宣传栏和“石狮城管”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宪法;(3)组织所有工作人员在宪法日当天在线观看庭审视频。2.开展网络宣传。在“石狮城管”微信公众号开展普法宣传每周一读活动,日常还宣传宪法和其他相关政策解读等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3.印制宣传材料。选取10个民生热点印制《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宣传手册1万余份、印制《泉州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1万份发放给各镇(街道)城管办,并通过执法队员发放的方式进行宣传,今年来共发放600余份。4.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包含公众号宣传、党组中心学民法典、在线观看庭审等。 

  (六)做好“八五”普法宣传工作。 

  1、结合围绕“12·4”等重要时间节点展开普法宣传活动 

  5月份组织《民法典》宣传主题月活动,“石狮城管”微信公众号宣传《民法典》、在局大楼LED全月滚动播放《民法典》宣传标语、在局1楼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材料(半个月更新一次)、每周在局4楼法规学习专栏张贴《民法典》学习材料;6月份组织《湿地保护法》宣传,分别石狮城管”微信公众号及楼LED全月滚动宣传; 12月4日至10日开展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2、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宣传分队 

  根据石狮市依法治市办《关于成立石狮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狮委法办〔2022〕11号)文件精神,组建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分队,人员由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精干组成。结合宪法宣传周,于12月5日到龟湖公园进行普法宣传。 

  (七)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严格执行先立案后调查的执法办案工作程序。对案件查处全程介入跟踪把关,严格遵照已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以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为基准,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做到处罚结果合法、公正,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同时根据权责清单在调整,及时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于1月12日下发《石狮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2022年1至11月共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53件。 

  2、积极组织执法证考试工作。 

  为提高2022年度专业法律考试通过率,我局于2022年7月15日上午组织执法资格专业考试培训,主要讲解考试教材《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专业类)学习资料》中相关考试重点。 

  3、规范现场执法文书使用 

  为加强执法文书管理,有效监督执法文书的使用,防止执法文书滥用,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于4月9日下发《关于规范现场执法文书使用的通知》,并附《现场执法文书使用说明》和《各类文书填写格式》,规范执法文书使用。 

  (八)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 

  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深化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系统化、全面化。持续做好城管领域重点信息公开,定期公开市政服务、市政建设、河长制工作、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相关信息;按规定公开城市管理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内容,定期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推进城市管理“阳光执法”,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发布《石狮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表、流程图,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九)司法工作情况。 

  1.落实《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登记制度》。报备相关法律顾问聘用合同,并每季度报送相应法律顾问履职和工作情况,并将通知精神转发告知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目前已经为10余次行政诉讼提供相关建议。 

  2.行政诉讼情况。2022年以来,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100%。 

  3.落实《石狮市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2022年宪法宣传周期间根据上级要求组织200余人观看庭审视频,2022年5月28日民法典颁布两周年,组织200余人在线观看民法典庭审视频。 

  二、存在问题 

  (一)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问题。目前我局虽然早已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但多数执法人员派驻到各镇(街道)城管办,执法目前主要依托各镇(街道)城管办,局里执法力量只有机动中队在编2人。 

  (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还不够全面。执法过程全记录还不够全面,尤其是视频资料比较少,全过程记录比较少。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虽然都有及时总结成稿,但没有在门户网站公开。 

  (三)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推广应用不够全面。目前虽然已经建立了初步的运行机制,但还存在下属单位账户建立还不全面、录入数据较少且不及时等问题。 

  (四)法治政府建设没有相关经费保障的问题。目前我局法律宣传没有专项经费,听证室(询问室)由于没有专门经费保障,目前是用日常办公室代替。、 

  (五)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行不到位。没有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主要使用我局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未充分运用“四张清单”,引导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 

  (六)行政诉讼案件较多。我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虽成立,但并无执法人员,一线执法人员均派驻在各镇街道,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派驻人员经常被指派参与与我局无关的工作,因而导致被告;另外镇办目前虽编制有执法队伍,但大部分未真正成立执法队,而是大部分执工作依托城管办,城管办属于镇街道内设机构,着装使用城管系统统一服饰也容易导致被告。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抓好法治教育 

  1、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自学的基础上,通过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学法等方式,逐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党组中心学习组全年组织四次集中学法活动。 

  2、进一步加强城管系统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以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学习内容,分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两类。全年组织至少两次集中培训学习活动,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行为。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与市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将与城市管理、与水利水务等相关在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增强市民学法、用守法意识,提高市民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三)持续推进《石狮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