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石狮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运用市场监管管理职能,认真开展法治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规范管理,筑牢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谋划落实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组织党组中心组及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新修订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二是落实局长带头讲法治课,以《依法履职 打造法治市场监管队伍》为主题,强调依法依规行政,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召开包容审慎监管培训会议,对包容审慎监管的重要性、内容、注意事项等进行解读;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会,就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工作要点、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工作要点作了详细解说。四是组织10名新录用的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并参加省局组织的执法证考试,全员通过考试。五是通过建立执法人员微信群、案件交流群等形式促进执法人员之间深入讨论,查找问题,借鉴经验,有效地促进执法工作的实效性。
(三)规范权力运行。持续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纵向清单”和上级调整文件,依法确定权责清单,权责事项786项,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处罚628项、行政强制39项、行政监督检查54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24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和其他权责事项16项。
(四)规范文件管理。我局坚持文件起草机构自查、综合股把关、政策法规股合法性审查三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层层把关,在发布前如可能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均需经过政策法规股审查确认后方可签发。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做好文件及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份。
二、提升效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即《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我市未制定本级政府负面清单。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二是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公示。三是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不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自2021年开始试行企业设立登记计时服务,企业设立登记最快0.5小时。
2.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一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双告知”工作的通知》(闽市监注〔2022〕129号)以及《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数字泉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双告知”工作的通知》,牵头发布《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石狮市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双告知”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落实好“双告知”制度。二是根据《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取消“广告发布登记”;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三是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以企业经营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限制其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或者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根据企业需求,窗口配合做好经营范围事前事后变更申请。
3.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一是推行许可审批业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十五同”,完成标准化目录的关联绑定以及其他配套要素信息的完善,统一事项清单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发照方式等内容,并做好动态调整。二是配合推进“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2023年共办理“一件事”套餐事项34件。三是推广企业准迁、迁出登记及企业登记基本情况查询“异地代收”模式,全省首推“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自助查询服务,率先实现企业登记信息掌上自助查询,共提供掌上查询服务198次。四是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APP、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并持续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在本地区政务服务事项的应用。
(二)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将26个具有涉企监管职能的单位全部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动态调整“两库”。各执法部门(不含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抽查对象库44个、执法人员库21个,入库执法人员351人,入库抽查对象10325个,抽查项目576个;本级市场监管局建立市场主体库3个、执法检查人员库1个,入库市场主体17.0824万户,入库执法人员84人。依规开展检查。在双随机过程中实施差异化监管,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抽查工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2023年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不含跨部门联合抽查)44次,抽查各类主体(项目)1976个,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26次,抽查各类主体(项目)1684个,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强化结果运用。在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双随机
一公开”专题板块,及时公布各部门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通过双随机抽查责令整改524户次,立案查处50起。
2.提升信用监管和服务水平。一是依托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按照《石狮市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狮政办〔2017〕183号)要求,发挥指导、督促作用,提升全市涉企信息归集工作质量。截至日前,共归集涉企信息21478条。二是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有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的精准性。2023年依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抽查结果数占双随机全部抽查结果数比例97.17%。
3.强化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一方面充分发挥失信惩戒威慑作用。持续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依法依规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使失信企业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禁止。2023年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6544户次,31900户个体工商户被异常标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862户次。另一方面,稳步实施信用修复。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八条措施,主动引导企业将失信行为纠正在被列入失信名单前,快速服务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修复企业信用,助力企业诚信经营。2023年共修复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信息1643条、个体工商户异常标注信息30509条、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2条,帮助8家受到行政处罚信息的市场主体信用修复。
三、强化职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城市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一是持续开展“双打”工作。积极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查处假冒专利行为,重点加强对五金配件、服装辅料市场、机械设备的监管。今年以来共查处商标侵权行政案件74件,案值57.06万元,罚没金额67.75万元。二是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积极创新举措,通过健全行政裁决制度、优化行政裁决流程、加强基层队伍建设等多种方式,全面提升行政裁决办案质效,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3年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立案7件,办结6件,有效保障了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一是制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福建省青创城科技有限公司及石狮市16家规上企业进行走访,聚焦重点民生行业和领域开展线索摸排。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行动、综合整治行动、医药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等3项专项工作部署、线索梳理、案件查办,今年以来共查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起。三是加强宣传。为提升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培育和弘扬公平竞争文化,多举措组织开展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及“四进”宣传工作,以推广商业秘密保护站公众号、召开专题讲座、专题座谈、播放视频、走访调研企业等形式,向企业提供公平竞争和商业秘密保护法规指导意见,帮助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2.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一是做好部署落实。向各政策制定机关传达部署上级文件精神。强调各政策制定机关对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政府所属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务必进行公平竞争书面审查。二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备案。2023年以来对全市以市政府名义发布涉及经济活动(惠企政策)的各项政策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备案48份。
3.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制定《石狮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狮公审〔2023〕2号),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包含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经清理自查,各单位梳理相关文件29份,未发现影响公平竞争情形。
四、规范执法,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规范执法办案。一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定《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定》,对自由裁量权行使进行明确;作出行政处罚时,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及有关裁量基准确定处罚幅度,杜绝同案异罚、超标准处罚。二是落实执法检查制度。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阅资料、抽查案件卷宗等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今年共抽取案件卷宗30份,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三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进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严格执持执法。目前,全局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执法人员共117名,超过全局执法人员总数的90%。四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鼓励法律专业人才参与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为法治审核提供人员基础。2023年,新取得公职律师职业资格人员2名。
(二)全面落实“两法衔接”制度。一是实现信息共享。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办结案件的基本情况完整录入两法衔接平台,并汇总这些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案件类型、违法时间、违反法规、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案件的执行情况等信息,通过两法衔接平台以报表形式上传至检察监督模块,供检察部门查阅。二是规范案件移送。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工作衔接上建立了更加直接有效的机制。在是否涉刑的案件上,前期邀请公安机关、检察院的提前介入,避免以罚代刑的执法风险。2023年共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3起。
(三)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定并下发《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裁量四张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版)>的通知》,并在微信公众号、石狮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3版)》。现执行不予行政处罚事项135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19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18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6项。2023年以来,落实不予处罚案件139起,从轻处罚167起,减轻处罚1起,免予行政强制措施1起,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金额204万余元。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2023年,我局进一步扩大石狮市“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大队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队队伍,目前分队队伍已注册志愿者已从原来的10名增加到89名。依托石狮日报、石狮电视台、局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共发布普法宣传文章100余篇,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世界计量日、“医疗器械宣传周”、“质量月”等重要的法治宣传节点,开展业务专题针对性普法20余场次。
(五)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强化食品安全高风险环节监管。持续开展网络餐饮“脏乱差”现象专项整治,采取“线下执法检查+线上网络抽检”的方式,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专项整治以来共检查入网外卖商家8973家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下线”违法违规网店203户,查处餐饮服务违规操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246起;扎实组织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共检查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校外供餐单位1259家次,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108个;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联合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以“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反餐饮浪费”为主题的活动,强化反餐饮浪费宣传。二是结合新形势新业态,开展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行动等各项整治行动,保障药械化妆品质量安全。2023年共检查食品药械企业3248家,办结食品药械化妆品案件255起,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736批次,快检5940批次。
五、加强演练,不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法治化水平
(一)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演练。根据《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狮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狮政办〔2018〕15号)、《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程》(狮市管〔2016〕62号),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全市食品安全情况稳中向好,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
(二)加大执法力度。在新冠疫情暴发特殊时期,严厉打击查处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查处一起药店哄抬药品价格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规范处理,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水平
(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定投诉处置流程图、举报处置流程图规范化处理投诉举报件。2023年共处理全国12315平台等各渠道处理投诉举报件30304件,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二)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共收到行政相对人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97起,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案件9起,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并对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予以自行纠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七、2023年度法治建设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运用不足。执法人员对法治知识掌握不够全面,行业内的法律、规章认识多,行业外的法律、规章认识少,学习时间少,满足于现用现学,急用现学,重视程度低。在法律、规章运用上,理解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差距,灵活度不高,生搬硬套的多,透彻使用的少。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缺乏创新。在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中,树立法治典型、发现亮点不多,对典型经验的发现、总结和推广不够及时。
(三)普法的宣传氛围不够浓厚。普法依然以传统方式为主,缺乏新的方法、手段及形式,全民普法的广度、重点普法的深度远未达到要求。宣传形式单一,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
八、2024年度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培训,在全局深入开展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的法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律精神;增强自我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识的广度和深度。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坚决严肃处理执法队伍中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的有关责任人。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积极探索普法新形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定期发布指导案例,加强以案释法。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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