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灵秀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和《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按照《石狮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健全组织机构,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灵秀镇专门成立由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第一组长, 副书记、副镇长、党委秘书、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为副组长,镇有关部门及各村(社区)主干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2.坚持领导干部学法持续化。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年初即制定年度学习计划、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等,明确学习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学习时限,确保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需结合工作实际每年撰写1-2篇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全面以镇村(社区)干部为重点,开展学法、用法、提高廉政意识的法律宣传活动。开展村级“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线上及线下业务培训16次。
二、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
1.坚持领导带头宣讲持续化。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带头学习宣讲、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2023年以来,镇主要领导为全体干部职工、村主干上法治课6场次,主持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论依法治国重要文章、安全生产法、民法典等专题学法活动6场次,牢固树立全体干部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2.坚持普法工作部署推进持续化。结合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积极做好法律舆论导向。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开展覆盖全镇,针对性强的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两手抓”,即抓重点工作,抓重要时期。采用广播、横幅、标语、致村民告知书、入村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三、健全工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对标找差整改问题。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政府日常工作议程。实行领导抓、抓领导,重点抓、抓重点,结合抓、抓结合,全程抓,抓全程,确保镇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2.持续改进调研方式,增强调研实效。镇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村社情复杂村社区、群众意见集中的地方和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开展蹲点调研、随机调研、体验调研、暗访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理清工作思路,补齐民生短板。
3.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凡重大事项决策,事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充分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健全并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镇、村社区两级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群众意见工作机制,将群众意见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建立听证咨询、民意调查等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以及互联网、手机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重大问题广泛征集意见。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做到有明显不稳定风险的政策不出台、绝大多数群众不支持的项目不立项、劳民伤财的事情坚决不干。建立健全党政班子联席会重大决策督查督办机制,坚持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常规督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实行月督查、季通报、年考评。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灵秀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律师担任镇政府法律顾问,并为辖区13个村(社区)聘请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严格遵守将法律服务“五在场”内容写入村(社区)法律顾问合同的规定,辖区内13个村(居)法律顾问合同都覆盖了“五在场”的内容。并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协调村(居)和法律顾问,推进法律服务“五在场”的实效。
四、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深化全域普法,法治宣传有质有量。紧扣重要时间节点主题,多形式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做到“两手抓”,即抓重点工作,抓重要时期,形成覆盖全镇、特色突出的浓厚普法宣传氛围。利用重要节假日和国家法律政策颁布实施之际,积极组织开展“网格迎春 岁启新章”法律进社区活动、邻里中心线上普法、“以法为翼守护未来,护航青春助力成长”寒假青少年普法行活动、“元宵佳节巧普法,法治宣传融民俗”普法进社区活动、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普法宣传进企业法律讲座活动、灵秀镇“三八”妇女节女性知识讲座、国家安全日普法宣传、“4·18”海博会普法宣传、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法润电商 工助发展”法律宣传进电商城线上及线下普法系列讲座、“8·15”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8·2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锚文本链接)颁布三周年宣传、“8·21”《反有组织法》普法宣传、电商谷网商云客厅网络安全宣传法律直播讲座、“我们的节日·中秋”普法宣传、“未”爱行动,守护“少年的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普法宣传活动、“10·12”关爱老年人防范诈骗知识宣传、“11·25”电商谷网商云客厅普法讲座等送法进农村、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以及各节点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来,普法工作累计开展普法活动共27场次,其中送法进机关、企业法治宣传活动12次,蒲公英志愿服普法宣传12次;“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进前域”主题活动20次;法律咨询活动15次,送法进校园宣传活动2次,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普法宣传活动2次;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5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共达2000多人次。
2.优化全时普法,氛围造势有声有色。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多渠道采用广播、横幅、标语、电子LED屏、入村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广泛运用各村、社区利用LED电子屏等媒介开展普法宣传片宣传,方式新颖、效果突出,利用LED电子屏开展法治宣传,在“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充分利用辖区石狮服装城、东南亚采购集散中心、世贸摩天城、S168网批中心、青创城网批中心、金相夜市等商贸和专业市场中心的户外大屏,循环播放民法典宣传片、宣传标语;各村(社区)利用村村通广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闽南四句形式,每天循环播放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在“8·20”《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颁布三周年之际,利用辖区各村(社区)LED电子屏开展广泛宣传。新媒体宣传既扩大了法治文化覆盖面和知晓率,同时也节约了普法成本,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对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
3.树品牌优服务,服务经济展现作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优化新业态公共法律服务举措,着力创新发展电商行业调解机制,持续扩大“电商枫桥”服务面和影响力。一是联合厦门市金谷域外法查明中心共同在石狮市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域外法查明中心石狮分中心,作为灵秀镇拓展“电商枫桥”功能外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涉外跨境电商领域延伸的有力举措。二是坚持阵地靠前,提升涉外服务“便捷化”。依托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运行机制,实现服务有“专区”、指导有“专人”、办事有“专窗”、跟办有“专员”。强化支持保障,提升涉外服务“专业化”。中心成立以来受理域外法咨询与查明20件,其中提供域外法免费基础咨询服务19件,达成域外法律意向服务1件(目前正在办理)。三是强化需求导向,提升涉外服务“精准化”。立足企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涉外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精准建立服务清单,今年以来,开展法治进企活动16场次,域外法查明石狮分中心开展域外法法律宣讲3场次,参与企业500余家,受理各类涉外法律咨询75人次。
4.开展人民调解,守稳防线促进和谐。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加大风险排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格,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坚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每周工作例会,建立落实村级每周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上报制度,定期举办镇村调解、治保主任调解业务培训。三是建立警民联调机制,建立重点风险隐患警情通报,对矛盾纠纷抓小、抓早、抓苗头。四是加大矛盾纠纷成员部门协同联动多元化解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协作,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冲突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形成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治政府水平
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结合法律赋予乡镇的职能,建立以“执法责任制、行政公示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制度,形成了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行政公示制为形式、以过错追究制、评议考核制为保证的行政执法体系。一是建立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主体、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二是建立行政公示制,实行行政执法内容、依据、时限公开;核定行政事业收费项目、额度、依法公开;办事指南公开。主动提供咨询。三是建立过错追究制,除了规定过错责任的追究范围外,还规定了过错追究的途径、过错责任追究的程序、过错责任追究的承担、过错责任的处理方式等项内容,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四是建立评议考核制,确定了考评的范围、考评依据及积分原则、考评内容以及考评组织实施办法。五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将广大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生问题,通过会议、文件、媒体、公示栏、网络、宣讲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六是深化效能考核制。继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强化落实镇机关考核工作制度,实行定期考勤通报,通过查签到、查去向、查工作成效,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同时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开通正风肃纪投诉信箱,开展办公电脑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大对不良作风和不落实行为的监督和督查力度。
2.持续加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便民服务中心运行办法、AB岗工作职责、便民服务中心承诺 (锚文本链接)制度、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负责制度、便民服务中心限时办结制度、便民服务中心一次性告知制度、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十不准等制度。配合做好网上办事大厅智能化应用,按照乡镇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并规范服务事项和服务指南,印制便民服务卡、政策宣传单等供群众查阅,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坚持用制度约束言行、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每个窗口建立了办事台账,对于需由上级部门审批的项目,加强衔接,做到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及时为群众解决办事审批过程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认真落实好乡镇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确保“减证便民”落地见效。
3.助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整合镇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整体改造。从外观设计、功能布局、内部分区,实现外观和规范标识更新统一,公示墙、党建墙、文化墙规范设置,镇多元矛盾化解中心、忠泼金牌调解工作室、“电商枫桥”调解室、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社区矫正等功能区合理分区,人民调解、公证指导、社区矫正等“一站式”办理、“一揽子”服务,让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更加便捷、专业、高效。
六、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灵秀镇法治政府建设氛围日渐浓厚,政府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不断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有效提高。但是,法治政府建设还有不足,法治理念还没有普遍树立,部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欠缺,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依法行政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七、2025年工作思路
1.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入组织宣传宪法,进一步落实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工作人员培训的必备内容。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计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2.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福建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3.积极开展涉企公共法律服务活动。主动进园入企开展普法讲座、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优化法律进企服务、跨境电商新领域公共法律服务创新举措,不断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打造“电商枫桥”品牌,不断提升“电商枫桥”服务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方面的影响力。
石狮市灵秀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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