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石狮市委编办
2024年,我办始终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严格贯彻党内外法规执行工作责任制,明确办主要领导为法规执行工作第一责任人。把法规执行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将法规学习纳入理论学习的核心板块。于4月17日,专门组织召开会议,对年度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与全面部署。办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严格践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使命担当。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全力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法规执行工作。综合股承担党内外法规执行的日常事务,对单位各股室以及登记中心履行执法执规责任的实际情况展开全面督查检查,确保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责任制得以全方位、无死角地压实,构建起从上至下、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
二是优化法治工作布局。积极谋划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八五”普法的具体工作任务,致力推动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学习、执行党内外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促使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学习、主动学习、带头执行,再切实落实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头上,营造出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工作在本单位深入开展,确保各项法规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二、强化学习宣传
一是深化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持续深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各级党委的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时序圆满完成方案印发、机构撤销与组建、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机构编制文件印发等关键任务,有力推动后续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机构挂牌全面清理规范等一系列重要工作,确保改革进程平衡有序,各项工作无缝衔接、顺利落实。严格遵循《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改革期间凡涉及规范性文件印发均主动与市委办公室法规室沟通核对,并及时开展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20214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有1人报考并顺利通过考试,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
二是扎实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办领导通过“法治讲堂”先后2次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重要法规进行深入解读与讲授,使干部职工对法规的理解更加透彻。同时,积极邀请泉州市委编办体制改革科科长进党校为我市科级干部进修班开展《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暨机构编制工作实务》专题讲座,重点强调了树牢机构编制“法定化”红线的重要性,有力推动学法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是着力营造浓厚学法氛围。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学法形式,全面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通过领导讲学、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研讨、做笔记、写心得、开座谈会、观看电教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学习机构编制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方位、多角度地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与实效性,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三、强化管理服务
(一)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一是及时动态调整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秉持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务求实效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各领域改革实际情况,在2024年,结合机构改革工作,指导市市场监管局、交通港口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等5个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及时动态调整。同时,推动市海洋发展局、城管执法局、数据管理局等3个新组建部门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与公布工作,确保清单精准规范,促使部门严格依照清单履行职责。二是开展镇街赋权事项评估调整。从基层管理需要、承接能力以及权力实际运行状况等维度出发,对镇街赋权事项的行权情况进行逐项剖析,分类提出评估意见并给出针对性对策建议。在科学判研赋权事项行权状况的基础上,动态调整赋权事项,收回采矿采沙、森林防火、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行政处罚事项共17项,新增2项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事项交由镇(街道)承接落实。
(二)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优化市级执法队伍设置。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市本级保留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6个领域执法队伍,撤销其他执法队伍。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精简配置,推动上述6个领域执法队伍以“队建制”形式下沉基层,共计下沉各镇(街道)执法编制123名,占比69.1%,使执法力量在基层执法一线的占比达到83%,有力增强基层执法力量。二是完善执法协同联动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监管与执法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狮委编办〔2024〕48号),携手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出台《关于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一线 进一步构建镇(街道)与行政执法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狮委编办〔2024〕41号),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责任,深入推进“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模式,健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协商协作、业务指导与执法协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数字赋能执法等5项工作机制。
(三)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是强化“双随机”抽查。每季度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抽查,全年累计抽查事业单位30家,录入监督检查数据30件,全面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二是顺利完成年度报告审核。高质高效完成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共审核294家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核率达100%。除涉密单位外,统一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靠前服务助力业务拓展。指导我市34所公办幼儿园办理法人证书变更,新增“2-3岁托育服务”业务范围,大力支持公办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从政治高度深刻领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工作的紧迫性,持续增强执法执规意识。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知责明责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党建、机构编制工作紧密融合,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聚集重点党内外法规与重点工作领域,定期开展自查、分析与研判,排查风险点并制定针对性防控举措。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借助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开展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针对重点内容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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