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那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石狮宝盖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1MADMBNG64U):
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6日对你(单位)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拒不改正一案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向你(单位)送达了案号为闽泉狮交执(2024)罚立字32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单位)逾期未履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你(单位)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拒不改正一案作出催告,催告你(单位)依法履行案号为闽泉狮交执(2024)罚立字32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并催告你缴纳因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闽泉狮交执(2024)罚立字324号的处罚决定产生的加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圆整。
因你(单位)无法通过其它方式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石狮市富贵路41号一楼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处理中心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上述《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持《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闽泉狮交执(2024)罚立字324号]到石狮市富贵路41号一楼石狮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违法处理中心履行标的。
如你对本机关的催告事项有异议,你可在《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或者申辩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长成、郭俊兴
联系电话:0595-88710110
联系地址:石狮市富贵路41号
附件:《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闽泉狮交执〔2025〕催字第3号)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