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时间: 2024-05-14 08:30:00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请查询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网站“福建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http://nynct.fujian.gov.cn/ztzl/fjsnjgzbtxxgkzl/)

  三、补贴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选机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

  (二)自愿提出申请。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持本人身份证件、购机税控发票、银行卡(折)等资料向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自主提出补贴申请。

  (三)受理补贴申请。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受理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并完成补贴相关申请资料形式审核和机具抽查核验。

  (四)审验公示信息。及时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hishi.gov.cn/zwgk/zwgkzdgz/tpgj/nyxm_1/index.htm)公示补贴申请信息5个工作日。

  (五)兑付补贴资金。石狮市财政局审核石狮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后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狮市福辉路279号农业综合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0595-88702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