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成果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12 10:47:00
 《石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规划成果批前公示

2025年7月23日,《石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经石狮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技术审查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该规划成果予以公布,主要内容及图件附后。

  公示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共30天,广大市民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传真号:0595-88717289

  电子邮箱:guihuagu408@163.com

  邮编:362700

  通信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08室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12日      


《石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

主要内容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石狮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空间和海域空间。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期目标年为2035年。

生态修复总体目标

以山水林田湖草海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主线,针对泉州石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需求,科学部署各项生态修复任务工程,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自我修复能力,切实增强生态系统稳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充分提高生态系统固碳能力,全面扩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促进石狮市形成“一环三核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有效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努力建设绿色低碳的美丽城市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生态修复总体格局

尊重区域自然地理格局,衔接泉州市“一屏一带三廊双核多点”生态保护格局,强化石狮市“一环三核多廊”的生态安全格局。“一环”指以市域生态屏障呼应泉州市级灵秀山—深沪湾廊道区、“环城绿带”晋南-石狮段建设,凸显石狮滨海岸线,共同构筑石狮外围的山海生态保护环,加强山体形态及植被保护修复,加强历史挖山填海区域综合治理,控制水土流失,预防地质灾害,构建好区域生态屏障;“三核”指以宝盖山、灵秀山、环湾湿地公园为生态核心,打造城市绿肺,保障城乡生态安全的重要生态屏障,形成较高品质的都市绿心;“多廊”指依托石狮未来生态格局建设,以农田、储备水源控制区、山林保育控制区等自然或人工绿色资源为基础,形成多条联山、通城、达海的山海风光生态廊道、田园风光生态廊道、北环自然风光生态廊道等。

五、生态修复分区

在生态安全格局的基础上,面向生态、农业、城镇三大空间,统筹推进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形成“绿水青山、蓝天碧海、生态宜居”的高品质国土空间,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衔接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区域自然地理、流域范围及生态系统主导功能,突出生态系统完整性、连通性,科学划定覆盖全域的5个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分区。包括西部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区(Ⅰ)、南部历史遗留矿山与水土流失治理生态修复区(Ⅱ)、北部水生态与耕地质量提升生态修复区(Ⅲ)、东部水生态提升与工业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区(Ⅳ)、近岸海域、海岸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区(V)。

六、生态修复重点区域

结合现状生态问题突出区域,分类划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共分为6类,分别是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农村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城镇蓝绿空间提升重点区等5类陆域生态修复重点区和1类近岸海域、海岸及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总计26个生态修复重点区(详见附表1)。针对各重点区所涉及的生态问题不同属性,选取合适的生态修复对策,包括保护保育、自然恢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塑等方式。

七、生态修复重点任务和工程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海生命共同体理念,在26个生态修复重点区中系统推进生态修复任务,按优先主次、轻重缓急、时序先后,统筹部署实施森林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城镇空间生态修复、农业空间生态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建设工程等8类共58个重点工程。(详见附表2)

1、西部水源涵养与人居环境整治区生态修复

优先实施灵秀山地区森林生态保护修复,保育好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提高林分质量,巩固提升灵秀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山地区域水源涵养能力、水土保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山下协同实施龟坝闸上游、塘园溪、灵山沟、龟湖溪、东沟、东茂沟等河道、沟渠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全面截污、净化,逐步恢复提高河湖健康水平和防洪防灾能力,优化城区蓝绿空间构建,稳步提升城区人居环境。本区涉及7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共部署11个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详见附表2)

2、南部历史遗留矿山与水土流失治理区生态修复

优先实施宝盖山等山体生态公益林管护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同步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提高低山丘陵区域水源涵养能力、水土保持功能与生物多样性;协同部署梅港沟、下宅溪等入海小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城镇空间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空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任务和工程,在海陆交接地带大力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综合一体化生态修复工作。本区涉及6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共部署16个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详见附表2)

3、北部水生态与耕地质量提升区生态修复

优先推进蚶江镇历史遗留矿山治理恢复,从而提高全区山上水源涵养能力、水土保持功能;山下协同推进农业空间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同步综合整治各溪流河段面源污染;与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邻近区域以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海岸带修复及湿地公园景观提升来落实生态保护,结合近岸耕地集中区打造湿地公园田园综合体,统筹推进以实现综合性一体化修复。本区涉及6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共部署12个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详见附表2)

4、东部水生态提升与工业污染防治区生态修复

优先实施洪厝山、将军山等山体森林生态修复,补植增绿,提高森林覆盖率及低山地区生态系统功能;山下协同推进厝上溪等入海小支流河段内水生态综合治理修复,并在农业空间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海陆交接地带大力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综合一体化生态修复工作。本区涉及5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共部署7个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详见附表2)

5、近岸海域、海岸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系统保护修复,提高海域空间生态质量。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推进陆海统筹、河海联动,通过源头控制入河污染,有效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确保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通过陆域防风林带建设、岸线生态化建设、受损岸线修复、岸滩建筑及垃圾清理整治等,改善海岸防灾减灾能力;因地制宜开展红树林湿地保育、互花米草防复发和生态化养殖,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陆域、流域、湾区联动治理,实现增汇固碳、防灾减灾和生态系统的协同提升。本区涉及2个生态修复重点区,共部署8个生态修复重点工程。(详见附表2)

八、规划附表

附表1 石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及生态修复重点区域一览表

序号

重点区类型

重点区名称

所在分区

涉及街道、乡镇

街道、乡镇个数

1-1

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

灵秀山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

灵秀镇

1

1-2

宝盖山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

II

宝盖镇、永宁镇

2

1-3

洪厝山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

鸿山镇

1

1-4

将军山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

锦尚镇

1

2-1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宝盖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II

宝盖镇

1

2-2

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II

永宁镇

1

2-3

蚶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III

蚶江镇

1

3-1

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

龟湖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湖滨街道、凤里街道、宝盖镇

3

3-2

塘园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湖滨街道、凤里街道、宝盖镇

3

3-3

东茂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湖滨街道、宝盖镇

2

3-4

雪上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宝盖镇、蚶江镇

2

3-5

灵山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灵秀镇、凤里街道、宝盖镇

3

3-6

梅港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II

永宁镇

1

3-7

下宅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II

永宁镇

1

3-8

都宫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III

蚶江镇

1

3-9

大厦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III

蚶江镇

1

3-10

厝上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锦尚镇

1

4-1

农村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永宁镇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II

永宁镇

1

4-2

蚶江镇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III

蚶江镇

1

4-3

祥芝镇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III

祥芝镇

1

4-4

鸿山镇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鸿山镇

1

4-5

锦尚镇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锦尚镇

1

5-1

城镇蓝绿空间提升重点区

主城区蓝绿空间提升重点区

湖滨街道、凤里街道、宝盖镇

3

5-2

蚶江镇蓝绿空间提升重点区

III

蚶江镇

1

6-1

近岸海域、海岸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

蚶江镇、祥芝镇、锦尚镇、永宁镇

4

6-2

近岸海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

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永宁镇

5

附表2 石狮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一览表

序号

工程类型

工程名称

所在分区

涉及重点区

实施区域

涉及镇街

实施年限

1

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5个)

森林资源恢复工程

I~IV

宝盖山、灵秀山、洪厝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

生态公益林侵占区、受损林地区域

全部

2021-2025

2

灵秀山省级森林公园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工程

I

灵秀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

灵秀山省级森林公园

灵秀镇

2021-2025

3

宝盖山生态公园保护修复工程

II

宝盖山森林生态修复重点区

宝盖山

宝盖镇

2021-2025

4

洪厝山生态修复工程

IV

洪厝山森林保护修复重点区

洪厝山城市公园

洪山镇

2028-2035

5

将军山生态修复工程

IV

将军山森林保护修复重点区

将军山城市公园

锦尚镇

2028-2035

6

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13个)

石狮市永宁镇“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

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永宁镇山边村、后杆柄村、沙美村、郭坑村周边

永宁镇

2024-2026

7

石狮市永宁镇三区两线”外(大青山)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

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大青山

永宁镇

2024-2028

8

石狮市永宁镇三区两线外(虎头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

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虎头

永宁镇

2025-2028

9

石狮市郭坑水库及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

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郭坑水库及周边

永宁镇

2025-2028

10

石狮市郭宅村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

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郭宅村片区

永宁镇

2025-2028

11

石狮市三源禅寺及周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

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三源禅寺及周边

永宁镇

2025-2028

12

石狮市公益墓园周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III

永宁镇、蚶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公益墓园周边

永宁镇、蚶江镇

2025-2028

13

石狮市2025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自然修复)生态修复工程

I~IV

永宁镇、宝盖镇、蚶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北锅山-牛岭山、宝盖山、五虎山、前面山、蜂内山、双架山等

宝盖镇、永宁镇、蚶江镇、鸿山镇

2025-2028

14

石狮市宝盖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

永宁镇、宝盖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宝盖山

永宁镇、宝盖镇

2025-2028

15

石狮市蚶江“三区两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I

蚶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双架山(厝仔村、溪前村管辖)、东埯村

蚶江镇

2024-2027

16

石狮市双髻山片区及公益墓园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I

 

5-3

蚶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双髻山片区及公益墓园旁

蚶江镇、永宁镇

2025-2028

17

石狮市香山片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I

蚶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香山片区

蚶江镇、祥芝镇

2025-2028

18

石狮市零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I~IV

 

5-4

永宁镇、宝盖镇、蚶江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祥芝镇后湖村、北环路南侧、祥宝线南侧、石永二路南侧、石永路东侧

永宁镇、蚶江镇、鸿山镇、祥芝镇、

2025-2028

19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沙墩桥水库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II

宝盖镇、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山墩水库周边区域

宝盖镇、永宁镇

2025-2030

20

院东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II

永宁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

院东村

永宁镇

2021-2025

21

青莲村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III

青莲村

蚶江镇

2021-2025

22

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工程

龟坝闸上游河道整治工程

I

龟湖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龟坝闸上游河道

宝盖镇、蚶江镇

2022-2025

23

石狮市塘园溪河道清淤工程

I

塘园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塘园溪河道

灵秀镇、凤里街道

2024-2025

24

东茂沟提升工程

I

东茂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东茂沟

宝盖镇

2024-2025

25

雪上沟护岸修复工程

I

雪上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雪上沟

宝盖镇

2023-2025

26

灵山沟片区排水防涝整治工程

I

灵山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灵山沟

灵秀镇、凤里街道

2023-2025

27

梅港沟入海段清淤疏浚及整治提升工程

II

梅港沟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梅港沟入海段

宝盖镇

2026-2035

28

下宅溪入海段清淤疏浚及整治提升工程

II

下宅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下宅溪入海段

宝盖镇

2026-2035

29

都宫溪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III

都宫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都宫溪

蚶江镇

2023-2025

30

大厦溪入海溪流清淤疏浚及整治提升工程

III

大厦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大厦溪入海段

蚶江镇

2026-2035

31

厝上溪污水管道改造工程

IV

厝上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厝上溪流域

锦尚镇

2024-2026

32

石狮市中心区河流清淤疏浚及整治提升工程

I

龟湖溪、塘园溪、东茂沟、雪上沟、灵山沟等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溪、雪上沟、龟湖溪、山雅沟、后宅沟、东茂沟、塘园溪、院后沟等

灵秀镇、凤里街道、湖滨街道、宝盖镇、蚶江镇

2025-2030

33

城镇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石狮市水系综合治理/水质提升治理项目

I~IV

-

全市

所有城镇区域

2024-2027

34

石狮市中心市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一期)

I~IV

-

中心城区

凤里街道、湖滨街道、宝盖镇

2025-2027 

35

石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III

-

石狮高新区

石狮高新区

2025-2026

36

祥鸿锦生活污水处理厂

IV

-

鸿山镇祥鸿锦排水分区

鸿山镇

2025-2026

37

永宁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

II

-

永宁镇

永宁镇

2027-2035

38

石狮市中心城区蓝绿空间提升工程

I

中心城区蓝绿空间提升重点区

中心城区

凤里街道、湖滨街道、宝盖镇

2030-2035

39

蚶江镇环湾区蓝绿空间提升工程

III

蚶江镇蓝绿空间提升重点区、都宫溪和大厦溪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区

湿地公园、

蚶江镇

2026-2035

40

农业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工程

石狮市2024 年省级高标准农田五化示范建设项目

III

蚶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北部邻海区域

蚶江镇

2023-2027

41

蚶江镇千亩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III

蚶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莲塘村农田

蚶江镇

2023-2027

42

祥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III

祥芝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莲坂、赤湖农田

祥芝镇

2031-2035

43

鸿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III

鸿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莲厝、湖厝、东园

鸿山镇

2028-2030

44

锦尚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III

锦尚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西港、杨厝村农田

锦尚镇

2028-2030

45

永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II

永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提升重点区

下宅、郭坑、沙堤农田

永宁镇

2031-2035

46

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

1-IV

-

石狮市

永宁、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

2024-2026

47

近岸海域、海岸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工程

泉州湾蚶江至古浮湾海域整治修复工程

V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近岸海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

蚶江至古浮湾海域

蚶江镇、祥芝

2021-2035

48

黄金海岸段整治修复工程

V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近岸海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

黄金海岸段、红塔湾北段

锦尚镇、永宁镇

2025-2035

49

深沪湾海岸带整治修复工程

V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

永宁镇岸段

永宁镇

2030-2035

50

海洋生物资源恢复工程

V

近岸海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

石狮海域

/

2021-2035

51

入海排污口整治工程

V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

沿岸入海排污口

永宁、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

2021-2025

52

海漂垃圾治理及海上环卫工程

V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近岸海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

石狮海域

永宁、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

2021-2035

53

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V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近岸海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

石狮海域

永宁、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

2021-2025

54

海洋保护治理能力建设工程

V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

石狮海域

永宁、蚶江镇、祥芝镇、鸿山镇、锦尚镇

2021-2035

55

重要生态廊道和生态网络建设工程

水系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I~IV

塘园溪、龟湖溪、大厦溪、厝上溪、下宅溪水环境综合整治修复重点区

主要溪流水系生态廊道

宝盖镇、永宁镇、蚶江镇、祥芝镇

2026-2035

56

沿海防护林生态廊道建设工程

II~V

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

石狮沿海防护林受损区域

沿海五镇

2026-2035

57

交通干线绿化廊道建设工程

I~IV

-

石狮主要交通干线两侧

石狮全域

2026-2035

58

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

IIIIV

灵秀山森林生态保护修复重点区、海岸带生态修复重点区、近岸海域、湿地生态修复重点区

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灵秀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深沪湾省级森林自然公园

灵秀镇、宝盖镇、永宁镇、蚶江镇、祥芝镇

2021-2035